博书网
博书网 > 折剑照霜 > 第二回 枉得意
字体:      护眼 关灯

第二回 枉得意

 

“与你无关。”阿诵淡淡道。

“好罢。”王得意轻快地说,站起身来越过阿诵就要走,“我自己去问他就是了。”

手肘一紧,是阿诵握住了他的胳膊。

“这跟我们要做的事没有关系。”少年的眉头蹙了起来,隐隐正在发怒的前兆——这和他对着惊愕的王得意叩三个响头时的愤怒还不太一样,“你不要去招惹他。”

王得意比阿诵还高出半个头,薄薄的单眼皮一垂,瞄过那只雪一样肤色的手,此刻那只手抓得很紧,薄薄的皮肉之下隐约透出青色的血管——这力气着实不小,都把他掐痛了。

“好了好了,我不问了,不问了就是了!”

他举手投降,脸上的笑容还是混不吝的模样,直到阿诵从他的眼睛里看不出任何心虚,才放开了他。一得了自由,王得意立刻“诶哟诶哟”地叫了起来。

“你真在乎那小和尚。”他一边活动手臂,揉捏按摩着自己的手肘一边咂了咂嘴,“啧。真在乎!”

“他不是和尚。”阿诵立刻反驳道。

“嘿,住在寺庙里,不是和尚,是什么?”

“他只是带发修行,并未皈依。”

“哦——那就是说,他将来还是要家去,到了岁数,还是要娶媳妇的?”

阿诵不说话了。

“诶,不过我说,他这个长相,能娶着媳妇吗?”

王得意偷眼去看阿诵,只见少年的睫毛低垂下来,在脸颊上投出浅金色的影子,那影子忽而扇动了两下翅膀,是少年淡淡地看了过来。

“他出身显赫,于婚配上,不该那么艰难。”

“是么?再显赫又怎么样?我若是大姑娘小媳妇,嗯……我也得考虑考虑。”

“无所谓。”阿诵突然道,王得意看着他,只见他神色极为沉郁,沉郁之中,又格外平静,“他若终生不娶,我也终生不娶就是了。”

王得意忽然感觉自己得意不起来了。

“你,你真那么在乎他啊?”他试探地道,“终生不娶,也不是个容易事啊。”

“……只是说说罢了。”阿诵忽然转过头去,叫王得意只能看见他的侧脸和一只小巧的耳朵——此刻那只形状秀气的耳朵染着淡淡的薄红。王得意干笑道:“啊,啊哈哈,你们,倒十分情深意重……”

他说完这话,自己心里突然也没滋没味儿起来,甚至不知道自己说的什么胡话。两个人一时都默默无语。这时,一阵悠远的木鱼之声传来,王得意几乎原地跳了起来,如蒙大赦一般,迈着脚步就往斋堂跑:“吃饭了吃饭了!可饿死我了……”

他跑得极快,犹如饿死鬼托生,阿诵远远地望着,不知想些什么。过了一会儿,才终于迈开脚步,也跟了上去。

王得意左手边坐着明秀,右手边坐着阿诵。

他本不想坐在中间,但明秀似乎很喜欢他,连他口口叫的“纪哥”都抛在脑后,不新鲜了。

吃饭之前要诵供养谒,念了供养谒后,要做五观想:第一观,计功多少,量彼来处;第二观,忖己德行,全缺应供;第三观,防心离过,贪等为宗;第四观,正事良药,为疗形枯;第五观,为成道故,方受此食。——这些都是进斋堂前,明秀在王得意耳边悄悄说的,那时候阿诵听得明白,侧目看了看,心道,王得意一定记不住。果不其然,此刻僧人们正双手合十齐声念诵,王得意却不知道在念些什么,只是摇头晃脑,装装样子,时不时还要掀开眼皮,偷看别人有没有发现他,真个如做贼一般。

阿诵不由得又在心中默念“平心静气”四个字。

王得意坐在中间,阿诵坐在最右边,从这半边看来,依稀还能见到明秀孩子气的半边轮廓,见不到左半边脸上那道可怖的疤痕。

眼前忽而浮现起那小小的明秀,彼时他还叫做燕棠。持刀那人的面貌他已记不太清,唯有小小的燕棠,颤抖着,被对方抓在手里。

这疤痕是他一生的债,他双手合十,心中默念了一声,阿弥陀佛。

和尚吃斋饭,原来是这么安静的。

王得意眨巴眨巴眼睛,端起碗来,等着行堂僧人为他添饭。斋饭确然不难吃,他想,这群秃驴不能吃肉已经够可怜了,要是素斋也那么难吃,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思及此,他放下重新添满的饭,转头去看刘尔逊——他现在叫清妙了。此刻他正爱惜地拨开自己的白胡子,缓慢而从容地用筷子去粘碗底的饭粒,尔后慢慢送入口中。时间是多么锋利的兵器!他咬着筷子尖儿,眯着眼睛思考,他是真的还是假的?

十年前,“鸳鸯双刀”这等恶徒,也是头一次遇见这样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这少年身穿一件厚皮袄,头戴一顶貂皮帽,不合时令,怪里怪气,眉目间神采飞扬,有一股狡黠的顽皮劲儿;但当他将目光投向捂着血流如注的伤眼的恶匪时,那神色又是极严肃、极愤怒的。那柄破口的、敷衍般的铁剑,在他手中,却有如神兵,绝没有一丝一毫的偏差。

他的嗓子正在倒仓的时候,话声粗噶难听,但偏偏他就是一个爱说话的人:

“你本无心悔过。我若今日在此杀了你,左不过是这世上少了一个无足轻重的恶人。”刘尔逊抬起头来,鲜血从指缝中满溢而出,仅剩的那只眼盛满了怨毒和恐惧,“你自己造下的恶孽,你自己来偿还。若你偿还得好,世上不光少了一个恶人,还多了一个庸人、甚或是个好人。”

少年为自己的算数而沾沾自喜,颇为自得地收回了剑,伸手一指地上的尸体,冷然道:

“我要你现在挖好了坑,将他们全数安葬。还要刻好墓碑、牌位,为他们每一个人都上好了香!否则,我一剑要了你的狗命!”

说罢,他果真抱剑盘腿坐下,冷眼看着“鸳鸯双刀”一边满面流血,一边呼哧带喘地用双手挖土——他的手是握刀的手,纵然刀茧遍布,伤痕累累,但这样用一双赤手空拳,生生挖出六十一个墓穴,仍然是一件令他咬牙切齿的苦差事。挖到夜深,他已经饥肠辘辘,两眼昏花,而一抬头,只见那戴着貂皮帽的古怪少年依旧盘腿坐在原地,目光炯炯地望着他。

这是个什么妖怪!

他只好又埋头苦挖。他失血不少,头晕眼花,只想快点了事,反而挖得更快,等到天边浮起鱼肚白时,他已经挖好了第六十口墓穴。等他再挖第六十一口时,少年终于阖上了眼睛。

机会来了!他虽然失血过多,但勉力一拼,尚且使得!“鸳鸯双刀”方要出鞘——那柄生锈又破口的铁剑,已经对上了他另一只眼!

“你若想做个瞎子,我也成全你就是了。”少年缓缓睁开眼——他方才到底睡或没睡?刘尔逊不知道。他挖好第六十一口墓穴的时候还在思考这个问题。但少年却让他再挖一口。

“我已经挖了六十一口了!”他恨恨道,右眼已经不再流血,因为他用身上撕下来的一段布条草草包扎一下,“哪里来的第六十二人!”

“谁说第六十二‘人’了?”少年努了努嘴,道,“还有死在你刀下的那只小白狗。”

刘尔逊的脸扭曲了一瞬。

“挖得小一点就是了。然后我们去买棺材。”

王得意转过头来,向左看,是十四岁天真烂漫的明秀,向右看,是阿诵安宁得近乎冷漠的侧脸,他自己呢,则像是一个走错了地方,误入了他们青春的不速之客。口中的饭食忽而失去了原本的香气,他想了想,把碗筷放下。

“我吃饱了!”

原本安静得只有碗盘碰撞的轻响声的斋堂突然响起一声大喝,接下来是长久的安静,僧侣们的目光纷纷投射过来,他毫不脸红地一一看了回去,把或困惑、或反感、或茫然、或恼火的目光一一看尽,然后发现原来他们也是有感情的人。于是他哂笑了一声。

“王施主,吃饱了就且去吧。”

只有清妙。

要么是他伪装太好,要么是他果真已经皈依。他看过来的独眼之中只有平静,甚至还有着淡淡的笑意,那笑意也不是讥笑,只是一种宽和乃至于宽纵的微笑。这种微笑令王得意感到困惑无比。

但是他也只是伸了个懒腰,哈哈笑道:“好吃好吃。各位慢吃。”说罢,将椅子一拉,“吱嘎”地一声,尔后转身,先行走了出去。

吃过斋饭,就到了该告辞的时候。

王得意牵着他的大黑,缓缓走在山路上。

大黑偶尔打个响鼻,甩甩尾巴,动作磨磨蹭蹭,像是在等身后的樱桃。但樱桃同样不紧不慢,只踱着他小小的步子,跟在主人身边。

两马,两人,一前一后,慢慢地走。

直到走至半山腰,少年才开口说:“你方才太过无礼了。”

前面那人自顾自牵着他的大黑,走起路来歪歪扭扭,不是不好好走路就是个醉鬼,只听他反驳道:“人家秃驴们都不管,就你事儿恁多!”

“你又在生什么气?”

“我没有生气!”

“清妙已经把你的事,全告诉我了。”

此话一出,比什么都还灵验。那决绝的背影果真停住了,王得意猛地回过身子来,似乎想要扑上来,又似乎没有扑上来的勇气。阿诵将他脸上那犹疑不决的表情全都仔细看进眼里,慢慢道:“怪不得,你第一次见我,就问我是不是学剑的。”

王得意瞪着他,但令他奇怪的是,那双平时总爱懒洋洋地眯起来的眼睛里,除了愤怒,还有恐惧——他肯定了心中的某一个猜测。樱桃随着他的步伐缓缓先前走去。

“你今天不是问我,明秀脸上的伤是怎么一回事吗?”他淡淡开口,眼中却有隐藏的警告般的锋锐,“不妨告诉你罢。”

“我和明秀自小玩在一处。七岁那年,我和明秀、还有一个朋友,一同甩脱了大人和嬷嬷,自己偷偷出来玩。这本是常事,没有什么稀奇的。

“但恰恰就在那一天,天色已晚,我们走得越来越远,误打误撞,居然走到了京郊。

“我们远远看见几个人在说话,全无警戒之心,只想偷听他们说的什么,就只是为了好玩儿——”

说到这里,少年脸上现出从未见过的一丝痛楚。

“谁成想,那几人说的不是闲话——他们是某个江湖帮派的强人,正在讨论如何埋尸,那尸体已经辨不出面目,正躺在他们遮掩的草丛之中。

“我那朋友受了惊吓,腿一软就要逃跑,跑时难免碰出声响,我们三个就这样被他们发现了。

“那几人许是江湖上的甚么邪派中人,我们虽是小孩,但也不见他们有丝毫恻隐之心;不仅如此,他们还生出了要用我们几个取乐的想法。

“当头的是个女人,脸庞浮肿青紫,可说是容貌尽毁——长大后我才知道,她练的便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千蛛万毒手’。明秀最小,也最招她的眼。她便抓着明秀,对他说:‘你们几个是好朋友不是?’明秀吓得脸色煞白,几乎说不出话,只好用力点头。于是她又说:‘现在你们有三个人。我往你脸上画一道,换一个人、一条命,你说好不好啊?’”

山间忽然吹来一阵冷风,叫王得意打了个寒颤。右手又慢慢地疼痛起来,在垂下来的袖子里轻颤。

阿诵冷冷地看着他,那眼中的恨意几乎叫他以为,他恨的应该是他。

“明秀说:‘真的吗?’那女人自然说是真的。于是明秀说:‘好吧,那你要说话算话啊。’”

那女人是用匕首“画”的,不是他们寻常游戏时,用毛笔在对方脸上画小乌龟那样的画。那一幕在多年后,仍会出现在少年最可怕的噩梦里。

他顿了顿,略过了那一段。

“画了一道之后,明秀还强撑着,没有昏死过去。那女人似乎也很惊奇,但信守承诺——”他冷冷笑了一下,但笑得很勉强,“先放了我走。”

那时他也只有七岁。或许是害怕放了最大的那个再不好追,又或许是觉得他年纪这样小,应该认不得路——总之放了他走了。他在回去的路上狂奔,一面跑,一面呼号,那是他这辈子能够发出的最凄厉的喊声。可幸他很快撞上了循声赶来的侍卫们——那些总是和他玩闹、陪他练剑的侍卫们,脸上都是心急如焚的神色。他最喜欢的那个侍卫叔叔两只手掐着他的肩膀,摇晃得他几乎想要呕吐,在干呕声中,他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我喊他们去救明秀……他们到的时候,明秀还活着。但也只是还活着。”

阿诵牙关紧咬,接下来的话,仿佛是每一个字眼都被隐忍的怒火和怨恨淬了一遍,在口齿之间碾磨过后,才吐出来一般:“这是天子脚下!匪寇便如此猖獗!”

王得意只觉得喉间有一颗棱角分明的小石子,硌得人痛,可吞也吞不下,吐又吐不出。

“我知道。你的手废了。”阿诵缓缓说,王得意的身影在乌黑的眼瞳之中瑟缩了一下,他不知道这算不算解恨,只知道心头缓缓泛起一种痛快的感觉,“但洗砚司除蠹,本是天经地义。因为天子脚下尚且如此,若是边远所在,又如何安民?”

“你心有不甘,这是常理。”他缓缓地,残忍地说,“但洗砚司不过废了你一只手,你还活着。你的程雪时也还活着,不是吗?”

“明秀的一道疤,换一条命。你也可以当,你的一只手,换了两条命。”

王得意呆呆地站在那里,似乎没有想过阿诵会说这样一番话,也没有想过,这番话是这样的。他站在那里,左手紧紧抓着自己剧烈颤抖的右手,脸色惨白。阿诵抿了抿嘴。

“所以不要再闹脾气了。”他牵着樱桃,越过了王得意,不知怎的,避开了他的眼睛,“而且,不必担心洗砚司再找上你。清妙是不会出卖你的。”

他反将一军。

“因为我说他告诉了我你的事……是骗你的。”

一只丑陋的右手,五根手指,关节扭曲,仿佛都是被生生碾断后,再千辛万苦地长好的。

此刻,这只手在剧烈的颤抖。那种幻痛几乎传达到整条手臂,渗进每颗骨骼。一只手,换两条命,真的值得么?不,其实不值得。他阴暗地想。如果我死了,还比现在舒服得多。

他仿佛又看到程雪时跪在他跟前,一边颤抖,一边为他摘模糊血肉中碎裂的骨茬;但他永远回忆不起程雪时的表情,因为他什么也看不清,疼痛令他眼前一片模糊,口中的木板险些被他咬裂。

幻痛渐渐消退了,他缓缓站直身体——他又重新回到人间。大黑暖热的舌头舔了舔那只还在微微颤抖的右手,他虚弱地笑了一笑,拍了拍他的脑袋。

十丈远处,他遥遥望见一抹红影站在那里,牵着小红马的缰绳,似乎还在翘首等候着他。

他牵着大黑的马缰,也缓缓向前走去。

本是两看两相厌的二人,缘何成了一条绳上的蚂蚱?是了,当初就不该救他的。在这小子美丽的皮囊下,有着与他和程雪时截然不同的东西——那种居高临下的冷酷。

他走了过去。脸色因为幻痛而惨白,可他甚至含着一点讥诮,微微笑了一下。

而阿诵抿了抿嘴,转开眼睛,恰好躲开了那个微笑。

天如醉,京师最好的酒楼。招待的客人,除却富商巨贾,就是贵人名流。王得意趴在大黑的背上,抬起困倦的眼皮,想道,真不愧是天皇贵胄,就算下榻,也要选最寸土寸金的地方。这地方有什么稀奇?他也来过。

不过他只是微微一笑,从大黑背上跳下来,将缰绳递给满面堆笑的小二。

“客官的马吃什么有什么讲究没有?”

王得意眨巴眨巴眼睛,示意自己没听懂。于是那小二又笑道:“和您一块儿的那位客官,”——他对着门内柜台处努了努嘴,“说他的那匹小红马,只吃玉米和黑豆的。那您这匹——?”

正在前台选好房的阿诵突然听见一阵爆笑。

他转过头来,只见到王得意捂着肚子笑弯了腰,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接着,他留心去听,又听见王得意指着大黑笑道:“寻常百姓吃得了几两精米?畜生吃的倒比人还好了!我这匹马倒不娇贵,有什么吃什么就是了。”

一门之隔,阿诵那张欺霜赛雪的秀面当真是一会儿青、一会儿红,心里知道王得意是借题发挥、指桑骂槐呢!要是放在平时,依他的脾气——

他从鼻子里出了极重的一声气,转身便走,心想,他不是生我的气,看我不顺眼?叫他自己挨个房间敲门找去吧!我却是要睡了!

可惜,他的如意算盘很快落空了。

当他面无表情地检视过屋内的卫生、脱去外衣、准备躺下睡觉时,他极佳的耳力又捕捉到楼下堂内的说话声——又或许,是那个人故意大声嚷嚷的,只听得——

“你们这儿都有什么招牌菜?”

——是王得意的声音。

“回客官,我们这儿招牌菜可多啦!素菜有汆银耳、烧冬笋、柳叶汤;荤菜有水粉汤圆、江鲜鲢鱼、清蒸扣肉、拌熏鸡丝!您要是吃饱喝足了,想来块糕点清清口?我们这儿还有巨胜奴、酥黄独、十景点心、糯饭雪花糕!客官口渴想喝茶,我们这儿有庐山云雾、信阳毛尖、雨前龙井;客官若想小酌一杯,山西汾酒、剑南烧春,我们也管够儿!”

——是小二在报菜名。

“那就你刚才提到的这些,一样儿来一道吧。”

“客官,那这饭钱——”

“记在那个红衣裳公子账上。”

“好嘞!您请好儿吧!”

“哦对,茶不要。只要酒。山西汾酒,剑南烧春,各来三壶。”

“汆银耳、烧冬笋、柳叶汤、水粉汤圆、江鲜鲢鱼、清蒸扣肉、拌熏鸡丝、巨胜奴、酥黄独、十景点心、糯饭雪花糕各一道!山西汾酒、剑南烧春各三壶——!”

这时候天还没黑透,仍算不上扰人清静——横竖王得意要扰的不过是那一个人的清净。而且很快,那个人就已经走出房门,站在二楼的栏杆边,冷冷地看着他了。

“呀!童公子,我以为你已睡了。”王得意那虚伪惊讶的表情中闪过一丝狡猾,叫人恨得牙根痒痒……他就是故意的!但他很快又笑了,“下来一道吃点儿?”

不吃!阿诵很想甩下这两个字便走。但转念一想——天如醉的菜色于自己来说虽也说不上是什么珍馐……可口味也算不错,凭什么全留给他啊!

思及此,他又“登登登”地走下楼,冷笑一声,掀袍坐下了。

菜肴很快就被小二殷勤呈上,王得意是下了狠心要宰他,杯盘碗碟摆了一桌子。阿诵冷冷看着,只见王得意搓了搓手,毫不客气地大吃大喝起来。他心里油然生出一股恼怒,竟也忘了自己随身带着的玉箸,抢过桌上另一双筷子,也跟着吃了起来!

吃,不光要吃,还要喝酒!

什么山西汾酒,还是剑南烧春,此刻统统来不及细品。两个人像是较起了劲,对着拼起酒来!区区三壶,很快见底。阿诵的脸上烧起两团红云,他喝酒向来上脸,但此刻居然还没有醉,只借着三分酒劲,一拍桌子!

“小二,酒!”

小二脸上的笑变得有些维持不住——酒鬼在这里闹事是寻常的事,只怕这两人撒起酒疯,在店内打砸;他转着眼珠求救地看向柜台看账的掌柜,掌柜却给他一个肯定的眼色——笑话!先不说那个泼皮无赖似的家伙,就说那红衣服的少年,看穿着就知道非富即贵,订房点菜,也都出手阔绰,还怕他砸几样东西?砸了才好呢!正好多叫点损失。

小二得了首肯,一溜烟去拿酒。这回拿的是两瓮五年女儿红。

“我请王公子喝酒。”阿诵冷冷道。

“童公子也请。”王得意笑着说。

这两个人谁也不服气谁,话音刚落,已经各自拍开酒封!

“这一杯敬你!”少年咬牙道,一仰头,玉白的酒盅在朱红色的唇间一抿,接着翻过来亮了个杯底。

“我也敬你!”王得意“哈哈”两声,猛地一扬脖,也是一杯。

“再来!”

“自然!”

二人你来我往,已经连下了十杯。王得意又道:“这么折腾着又要倒酒,又喝得不痛快!”

“那你想怎么样?”阿诵死死盯着他,眼珠不错一下。

“不如我们对着酒瓮喝就是了!”

“恭敬不如从命!”

说罢,二人一同拿起酒瓮来,对着瓮口狂饮起来!喝且喝着,眼睛还要一刻不停地剜着对方,仿佛就能这样把对方看醉看死也似。不过论起烂醉的经验,显然是王得意更多,他喝光时也早阿诵一步,重重将空了的酒瓮往桌上一擂,又一抹嘴,眼睛还盯着对方不放;那边厢喝得面上红艳艳一片,有如海棠春睡,喉结急促滚动了几下,才喝尽最后一滴。

“你服不服!”王得意似乎已有醉意,口齿略有不清,但初初醉了,还能再喝。

“我、我……我不服!我凭什么!”

“你……哈!你还不服……”王得意似乎把这莫名其妙的拼酒丢到脑后去了,自顾自又拍开一瓮,骂道,“你这毛没长齐的小子!不过……不过是仗着有几分、嗝……姿色……才叫我……叫我……为你驱使!我当年学剑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出生没有!”

“呸!”阿诵红着脸骂了一句,可昏昏然的脑子也想不明白,自己掰着手指头较起真来,“我……我五岁学剑!到今年已有十年了!”

“十年?我……我也学了……十、十多年……哈哈!我,我今年二十五啦!”

“就算你比我大,又怎么样?……我十年学的剑……旁人一辈子也追不上!”

“是是是,你,你天才……你小子天才……你他娘的你,你要找人来抓我!”

阿诵比王得意醉得还厉害,闻言,神色居然有几分委屈。

“我没要抓你……我,我就是……”

就是什么?他说不出口,那人也听不进去。两个人卡了一下,居然又把刚才这个话头给忘了。

阿诵摇了摇脑袋,眼前有三个王得意在冲他傻笑。

“我喝太多了……”他嘀咕一声,忽而感觉自己浑身臭气冲天,简直脏得受不了,一下子从凳子上跳了起来,“我,我要洗澡……洗澡……”

说罢,他眼前一晕,天旋地转,又坐了回去,彻底人事不知了。

阿诵沉沉地睡着。

屋内的炭火盆已经烧尽,唯有一些冷透的灰烬。但被窝里却暖和得出奇?阿诵在被窝里动了动,将热乎乎、红彤彤的脸颊又埋进了那处热源。他好像做了一个滋味极好的梦,只是那梦的记忆已经渐渐消退,在脑海中遍寻不见了。他鼻间闻到一股淡淡的气味——不是香味,也不是臭味,只是一种独有的、仿佛什么人身上的味道:似乎有些熟悉,又似乎只是刚刚相熟。像是混合了皂角、澡豆,还有一种独属于对方的暖融融的的气味——还有几分酒气……

迷蒙间,他深吸了一口气,悠悠醒转,只知道这一觉睡得格外深长——

映入眼帘的,是一片麦色的肌肤。

准确来说,是麦色肌肤中的一条沟壑。而他的鼻子,就恰恰好严丝合缝地嵌在其中。

他呆住了一会儿。

接着,他“啊”地叫出了声——不,那不是他的声音,因为他已经捂住嘴蹦了起来,这一蹦不好,头顶正好撞在那片胸膛的主人的下巴上,让他“啊”地大叫了一声!

随着少年这一动,一种微凉的液体似乎正从亵裤之中滑落,他的脸色缓缓红了,红了之后又开始发青——在王得意还揉着下巴准备破口大骂的当口,他已经一溜烟冲进了屏风后面。

“李他凉的系不系有病!啊?!嘶——”王得意怒发冲冠,刚骂了一句,舌头就不依不饶地锐痛起来——是刚才阿诵的那一下,让他狠狠咬了自己的舌头,他信手在口中一抹,只见指腹之上两撇鲜红,几乎令他眼前一黑。

“你……你怎么在我床上!”

“偶整么鸡告?”“我怎么知道?”

阿诵在屏风后看着手上亵裤,上面湿了一片,他闻到一点微微腥膻冲鼻的气味,脸色爆红,忙不迭将它胡乱揉成一团,握在手中,想道,应该是昨夜,我们两个喝醉了……天如醉的人把我们搬上来的?不对啊,王得意醉没醉来着……

他自然不知道,在他醉倒以后,王得意一边嘲笑他的酒量,一边用他不省人事的窘态当下酒菜,又喝了两大坛,这才叫两人双双醉倒。

他定了定神,又强自镇定道:“你先出去吧!出门右转隔壁……就,就是你的房间。这是我的房间。”

“李有病!”王得意十分肯定地痛骂道——又因舌头的疼痛狠狠咽了口带着血腥味儿的唾沫——骂骂咧咧地捡起地上散乱的衣服裤子,又骂骂咧咧地穿。这于他来说完全是无妄之灾!他想道,这龟毛小子爱洁的毛病又犯了!以前在我家挑挑也就算了,出来住旅店,也要这样!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这地方乱七八糟的,不如就留给这小子添堵算了!

相通关节,王得意也不想多留,衣裳还大咧咧地敞着,露着小麦色的胸膛肚腹,推门走了。

明明昨晚上还能说两句话——尽管是赌气——的两人,今日里一句话都不肯说了。

两个人在大堂里吃早饭,各坐一桌,隔得老远,谁也不理谁。

小二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

大清早人少,大堂里就他们两个。昨夜里这俩人较起劲来把自己喝个烂醉,结果什么都没砸,掌柜可失望坏了。

他偷眼望去,见到穿红衣的那个公子,手中握着筷子,正食不知味地往嘴里填菜——第一筷,夹的是炝黄瓜衣里的生姜片儿;第二筷,夹的是菊花里脊中的干辣椒;这第三筷呢,夹的是如意竹荪里的豌豆尖儿。

暴殄天物啊!暴殄天物!小二心疼地瞧瞧大厨呕心沥血的一道道招牌菜,又瞧瞧那红衣裳的少年,只见他脸上毫无表情,只是眼神是散的,不知道想的什么,能叫他连自己吃的是花椒大料都不知道。

再看看坐得退避三舍的那位呢?好嘛!这位干脆不吃了!正抱着膀子,对着一桌子的好菜咬着腮帮子生闷气。不是,你说说你点这一桌子菜不吃干嘛?是要跟他们谈心?是,他们掌柜是黑心了点儿,可不至于卖了什么能喝坏脑子的假酒啊!

他再怎么着急,也不能用一双肉眼睛看进两个人的脑壳里去,不知道一个正在猜“他早上到底看没看到,闻没闻见?他到底知不知道我……我……”,也不知道另一个纯粹是下意识点了一桌子菜,意在花光那红衣服小孩儿的钱,等菜上来才想起自己舌头疼痛难忍,只能望洋兴叹。

总之,这是俩怪人。而天如醉名满京师,往来的怪人,从来不少就是了。

因着这两人在弥陀寺没找到什么更有用的线索,又因为一个内心受创,一个舌头受创,都心照不宣地,谁也没说动身要走。两个人一整天都没和对方说一句话,就是眼神碰上了,也都很快移开,居然还相安无事。到了晚上,各自吃过了饭——王得意勉强吃了一点——就各自回房不提。

王得意不说话,纯粹是因为舌头疼。但他不说话,就更令阿诵猜想,他是不是已经知道了早上发生的事儿,要看我自乱阵脚的笑话?于是早就躲回房间。

夜深时分,王得意在床上翻来覆去。

舌头还在一阵阵地刺痛,因为这种刺痛,口中又不断地分泌唾液,令他怎么也睡不好。

可今夜本是个极好的明月夜。

他睡不着,索性坐起身来,对着满地凄冷的月色发呆。他出来已有一月,不知此刻程雪时身在何处?

在地板上的那一道月影光斑之中,缓缓升起了一道黑影。

王得意目光一凛,屏住呼吸,伸出一根手指,将薄纱的床帐拨开了一条小缝。

一只芦管捅破窗纸,伸了进来。

几乎是同时,王得意就知道要怎么做了——这种手段,原是江湖上一些采花大盗,甚或什么不入流的鼠辈小贼用的。于是他用中衣衣袖捂住口鼻,眼睁睁看着芦管之中,缓缓吹进一股白烟。

他就这样捂着口鼻,蹑手蹑脚地、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地爬下了床——自从他武功尽废后,这种要求实在费劲。但此刻生死攸关,他不敢有一丝轻率。连一点衣袂摩擦声都压到最低,他伸手,摸到了门闩。

那芦管还在不断地向内吹气,他用眼睛死死盯住,手在背后摸索着抬起门闩——居然还很重;那木头年久干燥,在一室深夜的寂静之中,传来细小但清晰的“吱嘎”一声——

芦管的白烟,突然停了。

他浑身一震,顾不得许多,猛地抬起门闩,这回这声音回荡在全屋,简直不能再清楚了——下一刹那,窗棂被踢碎的声音震耳欲聋!他推门冲了出去,大喊一声“童阿诵!”

与此同时,他终于大大地吸进了一口迷烟。

王得意这一叫,不知道叫醒了几个,只知道引起了酒楼内一阵小小的骚乱。

他趴在隔壁房间的门口,正要擂门,忽然身前一空,整个人扑了进去!这一扑,眼前昏花,头脑迟钝,就再没爬起来。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在他沉重的眼皮彻底坠下之前,听到了“铮”的一声!一道宝石的珠光划过视野,他终于安心倒了下去。

似乎只是昏迷了一瞬,一阵疼痛将他唤醒——也是因为他所吸入迷烟还不算多,居然真从昏乱之中挣出了一丝清明;循着疼痛的根源望去,原来是他那只右手,此刻非常合适宜地颤抖了起来。

还没等他深吸口气,穿着夜行衣的来人已经在密不透风的剑光之下连连后退!他使足了浑身力气,就地一滚,滚进了床下!一停下来,他的眼皮又要打架,来不及多想,就已经狠狠一合齿关!舌头上刚刚愈合的新伤再次破裂,令得他满口腥味。

“下盘!右!左!”这疼痛直冲天灵盖,他一喊,几乎有几分撕心裂肺的味道,阿诵还来不及思考,剑随心动,已跟从王得意的指示,依次攻破这三个位置!黑衣人共有三名,武功居然全都出奇的高。饶是阿诵天纵奇才,也终究只是个十五岁初出茅庐的少年,难免左右支绌。王得意看得着急,在床底下猛拍地板,惊起一阵尘灰,连连咳嗽。

“檀中!神阙!实在不行踹他裆!”

明明是最不对付的两个人,生死攸关之际,配合起来居然天衣无缝。王得意并不说他说的是谁,但阿诵总是恰恰好望见他所说的位置,没有一丝迟疑!他虽然只有十五,可是武功已到无可寸进之时,此刻经此点拨,居然有了几分福至心灵之感,隐隐有了武学突破的兆头!

王得意口中含血,此刻恨恨用衣袖一抹嘴巴,舌头疼得要没知觉了一般,犹自叫道:“在你身后!”

而那就是最后一剑!

王得意趴在床底,头颅别扭地侧过来,心急如焚地看着战局;而在他睁大的眼中,有一点剑光直冲而来!他眼也未眨——这样的剑!

那年华山之巅,他手中一柄锈剑。武当掌门抚掌又惊又笑,说:“这样的剑!”

那剑光在他眼中一闪而逝,却仿佛有他的一生那么长。

而当所有令人目眩的故事褪去后,他从床底爬了出来。那柄剑,此刻正穿过最后一个死士的肩胛骨,把他钉在了床沿上。

“你……”他张了张口,不知道要说什么。不知道要先说这几名死士,还是要先说说这辈子他第一次见过的剑光。于是他语塞了。

阿诵对他扬了扬眉毛。

这时候的他终于不是那个整日没有表情、高高在上又难以取悦的贵公子,只是一个微微发着汗,因为武功的进益而双目放光的,练剑的少年。

他们谁都没有说话,只有阿诵的胸脯微微起伏着。王得意眨了眨眼。过了一会儿,带着微微的笑意,他说:“也不怎么样嘛。”

少年柳眉倒竖,似乎正要发怒,但他脸上的怒色顿了一顿,尔后又变成困惑——他低头望去,和王得意一起看见了左臂上一道不知何时划上的伤口。

此刻那伤口边缘已经不再流血,只是泛着幽幽的蓝紫色。

“我……”他只来得及说了一个字,便双目一合,倒了下去。

北风呼啸,大雪初降。

王得意坐在大黑背上,旁边是跟随着的樱桃,樱桃背上,背着一个不省人事的童阿诵。

他本想在城内找大夫,但出发之前,他犹豫了。

他在关内没有文牒身份,出关十年,也没有什么老相识。这时候他带着一个身重剧毒的少年,闯进一家医馆?洗砚司来得一定会比闻到腐肉的秃鹰还要迅速。

去哪儿,这是个问题。

但他终于没有犹豫太久,他翻身下马,又将童阿诵绑在樱桃背上——他看过阿诵的伤口了,那青紫色顺着血管向上爬去,目前还只到大臂,虽说他点了他左臂几道大穴,但他如今内力全无,这几道穴位封不了太久。

“走了,樱桃。”他快速道,再次翻身上马,在风雪中驾着大黑疾驰起来,樱桃紧随其后。他想,刘尔逊不是说自己已然弃恶从善了吗?佛祖这时候就要来考验他了!“驾!”他叱喝一声,两人两骑,在风雪之中很快卷去了身形。

天如醉到京郊,本还有半个时辰的路程。

风雪渐小,王得意松了口气。在出来之前,阿诵已经被他用被子裹得紧紧,但能早些到了室内,也少些风险。但在逐渐散去的雪粒之中,前面隐约现出三人三骑的影子,他心中忽然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

“……是谁……?”

“我看……逃……”

“去问问……知道……了吗?”

那三人说的话他听不太真切,只是觉得声音格外的耳熟。但他此刻心急如焚,只当是错觉,但仍不敢声张,只好拽拽缰绳,催动大黑慢慢向旁边走,希冀着远远绕开些,再走。横竖弥陀寺几乎近在眼前了!

但那三匹马已经越来越近,并且似乎是看到了他的去向,分头压了过来。

而马上的人,也渐渐显露出真容。

王得意右手掩在袖中,左手缓缓握住了阿诵那柄娘子剑的剑柄。

“王……王亚离?”

为首那人瞪大了眼睛,似乎还同同伴确认似的,彼此交换了一个同样震惊的眼神。而在震惊过后,为首的那个将眼睛眯了起来,不知怎的,还缓缓地笑了。

“真是十年不见了!王亚离。怎么说,咱们哥儿几个,还是挺有缘分的!前几日我听说江湖上……有你的消息,我还不信。没想到……”

“是很久不见了。”屋漏偏逢连夜雨,王亚离只觉后脊梁上爬起一阵战栗,脸上却不动声色,只是淡淡的,“你们几个,还混到京师来了?”

“欸呀呀,这可真是……”那人还啧啧地感叹个不休,笑道,“这不是朝廷恩泽惠下,让我们几个小鱼小虾,也能为除蠹出力么!不然,怎么到得了顺天?哦——我想起来了,你是不是也来过顺天?这地方养人……你一来,居然就此销声匿迹,失踪了十年!要不是这十年,我肯定第一眼就认出你来!王亚离,你也老了哇。”

老。他今年二十五,真没想到,他有朝一日,居然能听见这个字眼用在自己身上。于是他也笑了。

“怎么?你觉得我老了。那要否试试我的剑老没老?”

那人脸上的笑略略敛了一些。

“魏哥!你和他废什么话!你看我这只手……”旁边那人恨恨道,举起一只左手,只见其上只有四根手指,是少了一根尾指。

“当年我问过你了,”王亚离平静道,手心的汗却沁湿了剑柄,“你说你惯用右手,让我砍你左手手指。”

“闭嘴!”魏陵脸上的笑一点也看不见了,他的马在原地焦躁地踱着步子。一直没说话的第三人眼睛发亮,叫道:“魏哥!咱们还差几个就能去洗砚司办差了!要是活捉了王亚离,岂止是喜子,副指挥使也做得!”

他此言一出,魏陵的忌惮显而易见地被动摇了,三人的马逼得更近了。

“别动。”王得意说。

那三匹马又停住了。

不是他的话有什么魔力,是他眼中的杀意,还如十年前一样鲜明。他们身上被他所留下的疤痕,隔着十年的光阴,再次隐隐作痛起来。

“魏哥……”

“我急着赶路。要不……你们三个一起上吧。”

“哈哈,王亚离,何必说这些呢!”他话一出口,三匹马又开始倒退,魏陵脸上又挂起微笑,“咱们也算有些同窗的交情,何必闹得这么难看?”

王得意从鼻子里哼笑了一声。

“好,好。你自去忙吧!我们改日再叙旧!”

说罢,魏陵一咬牙,狠勒马缰,令得胯下骏马掉过头去,转身便跑!余下两个也不肯殿后,匆匆跟着跑远了。就如同他们来时一样迅速。

一阵风来,吹得王得意狠狠打了个哆嗦。他出了一身的汗,被风一激,几乎冷进骨子里。

暂时糊弄过去了自然是好,可等他们的脑子被风吹吹,吹得清醒了,恐怕还要回来捉他的,此地不可多留。他看了看还跟个面袋子似的挂在樱桃背上的阿诵,又喝了一声:“驾!”

风雪止息,月影重现的时候,王得意和昏迷的阿诵,终于到达了弥陀寺。

王得意用拳头砸开山门,尔后就是僧人们出来、又是僧人们去叫方丈,然后清妙和明秀一起跑出来——明秀的僧袍还乱七八糟地披在肩膀上,只来得及套了一条袖子。

“他中了毒。”王得意言简意赅道,“我暂时封住了他的几个要穴,但是撑不了太久。”

阿诵脸色惨白,五官精致的脸上隐隐透出一股灰气,无意之中,他瞥了一眼,只一眼,就感到一阵心脏一阵紧缩,忙转过头来不再看第二眼,同僧人一道将阿诵搬了下来,运去方丈禅房。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松脱了手,阿诵依旧安安稳稳地昏睡着,眉头微微蹙起,不知道是因为疼痛还是什么。王得意忽然发现这里人手充足,本就不需要他跟着忙前忙后,想道,我反而不好给他们添乱。于是他便静静站住了脚。明秀一扭头,见他呆站在原地,一拍脑门,又跑来问他:“你们是碰上什么事儿了?纪哥怎么中的毒?诶呀……早知道,那日不要你们走……”

王得意低头望去,只见自己手中还握着在天如醉,从那死士身上摸出来的腰牌

那腰牌状有八边,于黑灰色的材质之上,雕琢着细细的、繁密的线条——像一张蛛网。

“呀!这牌子——”明秀叫了一声。

王得意抬起头,看着他。不知怎的,明秀抿了抿嘴,忽而又不提了。半晌,才强颜欢笑说:“清妙老头儿在医术上还是有一手的!别担心了,咱们去帮他的忙。”

说完,也不顾王得意的答复,他一转身,忙不迭地又走了。

王得意目送他离去,直到他进了禅房,这才低下头,又来打量这块腰牌——其实不消明秀来说,他也是认识这块腰牌的。

灰黑色的蛛网腰牌。这是洗砚司的最低一等的喜子,常混迹于武林各处,专职做着暗杀、窃听、卧底的任务。几年以前,江湖中人管喜子们的出现叫做“喜从天降”,虽说叫这么个名儿,但所有人说起来的时候,却都是愁眉苦脸的。因着一旦这些喜子们现了身,随后出现的大约就是暗杀、抓捕,又或者两败俱伤。

没有人比他对这块腰牌更熟悉了。只是他见过的那只腰牌,是一种枯叶般的黄色,在他眼前,晃啊,晃啊……每晃一次,就要带走一个人。

弥陀寺内满地残雪。而他站在雪色与月色之间,寒冷彻骨地思考:这些人真是洗砚司派来的么?这块腰牌看起来不似作假……就当真是洗砚司派来的,杀了老于他们的也是洗砚司么?今晚是为着什么?为了杀他?又或者是为了杀……阿诵?不……不可能,阿诵是皇亲贵胄……洗砚司绝不会……

洗砚司绝不会吗?

他狠狠打了个寒颤。

从他窗外吹进的迷烟,他并非闻不出来。那并不是多么高明的办法,何况那迷烟的剂量,充其量只能对付对付全无武功的人。画面如同黑色的潮水,在他脑中缓慢而幽暗地闪回:阿诵的房间只有死士,没有迷烟。那迷烟,本就是专程来对付他的!

他脑中渐渐推断出一个可怕的事实:如果这些人是货真价实的洗砚司的喜子,那么他们的任务恐怕是活捉他,而与他同行的人,一律不留活口。

“我为他运功发散了一阵儿,今夜应该暂时无事。”清妙盘腿坐在床边,脸色也不好看,额头还缀着一层热腾腾的汗珠,“调制解药也需要一阵子,我叫明秀去药堂抓了。”

他的语气依旧是平静而宽和的,王得意再没从他脸上瞥见过去“鸳鸯双刀”的影子,这一瞬间,比起他应有的“放心”,从心中浮起的却是另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受。仿佛他同武林、抑或是江湖的最后的一点联系就要被斩断了。

阿诵仰卧在朴素的僧床上——现在他可没法儿嫌弃这个嫌弃那个了;但他的眉头松开了一些,似乎证明了清妙此刻的有用之处——王得意酸溜溜地想——但阿诵闭上眼时,那种凌厉和冷傲的神色终于消失殆尽,只有一些娇憨的稚气,倒十分符合他的年纪。原来他其实才十五岁而已。

“童施主不会有事的。”清妙平静道,此刻他已经擦去了额头上的汗水,更像是一个皱皱巴巴的普通老头儿了。王得意忽而问道:“刘尔逊,你怎么老了这么多?”

“人怎会有不老的呢?”

“我以为至少我自己不会老。”

一时间,室内只有烛花跳动的声音。

但阿诵还是年轻的,甚至过分年轻。和他出道时一样的十五岁,此刻并不安详地昏睡着。可是没关系,只要解了毒,这就只是一颗他初出茅庐时不小心被绊了一下的小石子。

他忽然感到心乱如麻,不知道是因为阿诵中毒,还是因为听到了那个许久没有人叫过的名字——他已经在他人的口中死去了十年。他又在阿诵床前呆了一阵子,终于掀开帘子,推门出去了。

明秀已经从厨房走了出来,刚好迎面撞上他。

“药材已经送去厨房煮上了,”他用僧衣的袖子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抹得额头上沾上的煤灰黑乎乎揉成一片,“有明悟师兄看着,万无一失!”

“唔。”王得意应了一声,此刻居然有几分哑口无言的茫然。令得明秀奇怪地歪头看他,似乎在问,这最能喋喋不休的一个人是怎么了?

“哦对了,你今晚可以先睡我的禅房!”

王得意摇了摇头。见明秀要问他,补充说:“睡不着。”

“好吧,我也是。”明秀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同王得意一起,在方丈禅房的台阶前坐了下来。

王得意的肩膀挨着阿诵的肩膀,忽然感觉全身都不自在。但他不是一个愿意让自己一直难受的人,两厢沉默一会儿,他突然说:“对不起啊。”

“嗯?”明秀转过头来,两只黑漆漆的大眼睛里闪烁着迷茫和困惑。

“呃,总之就是……对不起你。”王得意直视前方,目光没有焦点,干巴巴地道,“走的时候全须全尾的,突然变成这样。”

“啊,你说纪哥的事儿?”明秀眨巴眨巴眼,说,“为什么要向我道歉?”

“因为……诶呀,不因为什么。”

“你觉得,因为纪哥和我是朋友,所以你欠我一个交待?”

不是的。王得意想。是因为他决心一辈子守候着你,但因为我的牵累,你很有可能失去这一份守候,而我也很可能剥夺了他守候你的权利。

但王得意只是撇了撇嘴。

“但是……遇到坏人,也不是你的错吧。”明秀慢慢道,“就算那些人是为了杀你们而来的,那也是那些要杀你们的坏人的错。”

说到坏人这两个字,明秀迟疑了一下,但还是说了下去:“如果纪哥是为了保护你才受伤的,那是纪哥的选择,不管是你还是我,都无法干涉。你知道他的脾气性格,是绝不会为人所动摇的。他觉得这样正确,他就会去做。你会因为做了自己觉得正确的事儿而后悔吗?”

明秀的大眼睛亮晶晶的,其中的情绪却很平静。

王得意没有说话。

后悔吗?一旦被人这么问了,人生中的前二十五年便如同走马灯一般在眼前闪回。他从来是一个太出格的人——师父是这么说他的,一边说,一边还用手里的烟袋锅子敲他的脑袋,似乎指望把他敲得稳重规矩、讨人喜欢些。

王得意摇了摇头。

“这就对了。”明秀微微笑了起来,“纪哥也是这样的。所以别难过了,纪哥醒过来看见你为他愁眉苦脸,一定还嘴上不饶人,要说你自作多情的。”

王得意又和明秀在阶前坐了一会儿,除了方丈的禅房,各处的灯早已渐次熄灭下去。两个人都有点打哈欠,但谁也没说去睡觉。不过很快,他们也不必急着去睡了,因为山门又一次被急促地敲响,院落的灯光也一盏又一盏地点亮。

二人对视一眼,都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困倦后的迷惑。

山门洞开,有几匹高头大马打着响鼻,不由分说地踏了进来。马上之人各自举着一盏灯笼,王得意遥遥看着那几点光点,忽然狠狠打了个寒颤,站起身来,就往方丈禅室内走去。明秀“哎哎”地唤了他两声,也没令得他回头。

屋内,一灯如豆,清妙还守在床前,阿诵皱着眉头睡着,没有一点醒转的迹象。

“刘尔逊,你这个出家人,诳语打得怎么样?”他没头没脑地说。正盘坐着打盹的清妙睁开了眼。

那年王亚离第一次遇到刘尔逊,就让他挖了六十二口墓穴。

十年后,王得意再一次见到刘尔逊,又先后带来两个麻烦:一个中了剧毒的天皇贵胄,和一群闻风而动的喜子。

不管是什么身份,似乎只要他碰见王得意就会有一大堆麻烦事儿要他来处理,不管他愿不愿意。

最风雨飘摇的那十年已经过去了,只是洗砚司底下这群喜子们的疯狂不降反升。前几年甚或有杀良冒功的冤案频生:抓见一个秃头的和尚,就说他是少林的;碰见一个扎马步的,就说他是“蓄意学武,有心谋反”,横竖都先杀了,再算个人头去邀功,也能领一个人头的赏钱。

阿诵的药还在煎,此时此刻,王得意怎能轻易离开?

灯已经一盏接一盏地亮了起来,他和刘尔逊对视一眼,刘尔逊推门出去,他已经就地一滚,滚进了阿诵的床底。

小小一个弥陀寺,一时之间,已经点亮了所有的灯笼。

清妙佝偻着身子走出禅房,身后跟着一个抿嘴不语的明秀。僧人们都从禅房走了出来,双手合十,缄口不言。

原是魏陵三人搬了救兵,叫了个喜子头儿,领着一支小队,循着风雪中凌乱的脚印找来的。

此刻月明星稀,合着院中的灯火,禅院内,居然亮得惊人。

为首的是个着浅粉衫子的少年——喜子们为了便于夜间行动,都着一身漆黑,只有他一个,穿得极为鲜亮不说,长相也有几分阴柔,眉眼都是细细的,天然带着种狡黠神色。

清妙念了声佛号。那少年在马上,还没有下来,也双手合十,念了声“阿弥陀佛”。

“清妙大师,这么晚打扰你,咱们心里真叫个过意不去。”他笑嘻嘻地说,“只是公务在身,不得不叨扰啦!”他腰间的牌子一晃而过——同最低贱的喜子们的黑色不同,是秋叶般的枯黄;说着,他一挥手,地下的喜子们一点头,就要搜寺。

“等等。”

开口的不是那粉衫子少年,甚至也不是清妙,而是刚刚一直沉默不语的明秀。

“诶呀——这,这不是燕公子吗!”粉衫子少年好像才刚刚看见明秀一般,笑道,“燕公子有事儿尽管吩咐。”

“翟小旗,我寺僧人前几日才领受太后恩旨,在宫中做过祈福法事。”明秀慢吞吞地开口道,“太后诚心礼佛,弥陀寺又是太后青睐之地……这大晚上的,何必搅扰僧人们清梦?难不成,翟小旗还疑心这佛前清净地,不明不白地窝藏了几个武林匪盗?”

“燕公子说的哪里话。”粉衫少年面色不改,还是笑眯眯的,“当今太后恩慈惠下,诚信礼佛,咱们几个哪敢造次?只不过是搜查一番——要说诸位高僧们的物品,我们保管一根指头也不敢擅动。”

明秀抿了抿嘴,眸中闪烁着一点冷冰冰的怒意。

“陆之寒走之前,就是这样同你说的?叫你夜闯弥陀山门,栽赃陷害我们?”

那名字一出口,粉衫少年脸上的笑容也淡了一淡。

“指挥使去哪儿,要做什么,咱们不敢置喙。只是指挥使说过,不论他在不在京中,洗砚司的差事,却是一刻也不能停的。”他似乎已经失却了耐心,说罢,将手一挥,喜子们闻风而动——

“我看谁敢!”

明秀忽而断喝一声,举起一只手来——在灯火的照耀下,他白皙细瘦的手指握着一面腰牌——那腰牌状有八边,雕琢着细细的、繁密的蛛网线条。只不过,既不是喜子们的纯黑色,也不是粉衫少年的枯黄色,而是如御笔朱砂一般的红色!

“见此牌者,如见指挥使!”明秀细细的、还未脱去稚气的嗓音,回荡于禅院之中,他说话的功夫,喜子们已经一排连一排地跪下,头也不敢抬;魏陵三人则混在其中狐疑地交头接耳起来。

“怎……”粉衫少年愕然一瞬,一咬牙,从马背上滑了下来,几步奔到近前,将那腰牌看了又看,细细的双眼都随之睁大了,“指挥使居然……居然把自己的腰牌给了你……”

当日,陆之寒走之前,确实给了他一个拨浪鼓。

但是和拨浪鼓一起塞进他怀里的,还有一个腰牌。

“给我这个干嘛?我不要……怪吓人的……”

“听话,拿着。不然我怎好放心?”

脑中那人的声音一闪而逝,剧烈的心跳声在明秀的鼓膜中躁动,使得他的半边秀气、半边丑陋的面庞也浮上两团热气。

“燕公子。”粉衫少年匆匆半跪下来,飞速向身后跪着的喜子们扫了一眼,将声音压得很低,听来几乎是从齿关递出来的字眼,“您快些收起来吧!这腰牌叫您这么大摇大摆地请出来,传到上头耳里,指挥使也要跟着吃瓜烙!”

明秀后知后觉地“啊”了一声,接着又“哦哦”地应了两声,又把那红得灼眼的腰牌塞回乱七八糟鼓鼓囊囊的僧衣里去了。粉衫少年肉眼可见地松了口气。

“那你们走罢。”明秀拍了拍巴掌,脸上强行压抑着洋洋得意的神气,叫粉衫少年跟着一阵牙根痒痒,“不然我就再把这牌子拿出来,给你翟红药看看清楚!”

粉衫少年或许是第一次被人以顶头上司的仕途官声相要挟,居然语塞了一瞬。这会儿他脸上一点笑意也没有了,面无表情地自己站起身来,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冷冷道:“等指挥使回来,咱们还是得原样禀告的。”

明秀把头一歪,意为“随你”。

粉衫少年转过头去看从刚才到现在一直没说话的住持——清妙双手合十,又说了一声“阿弥陀佛”。从他们敲开山门,进入弥陀寺开始,到现在,他只说了两遍“阿弥陀佛”,总共八个字。

好,好,他也装聋作哑!

粉衫少年冷笑一声,翻身上马,只说了一声“走!”。黑色的喜子们便随着他的马,寂静无声地撤离;只有魏陵三人中的一个想要说话,又被魏陵一个眼神吓了回去。

他们这群人,如何来得,也是如何走得。

清妙远远目送他们离去,又叫僧人们都回房睡觉,半晌拈着自己花白的山羊胡子叹了口气。明秀在旁边嘿嘿直乐。

“你傻乐什么?”清妙忽然发觉,王得意真是个货真价实的扫把星,比起十年以前,他带来的麻烦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一会儿给童施主服过了药,休息一夜,明早就叫他们走罢。”还不待明秀要问为什么,清妙已经合着双手合十这个姿势转身走了。

雪后的夜,冷风又在窗外细细吹起。睡梦中的少年并不安心,眉头依旧紧皱,嘴角不高兴地向下撇去,不知道是梦到什么不高兴的事情,还是在梦乡之中也嫌弃床铺粗陋,被褥也是他人用过的旧物。

但是现在,王得意总不能把他摇醒,当真问问他为什么睡梦中也面露愁容。

王得意第一次见到阿诵时,对方比现在还要狼狈,满面冰泪,在冷风中瑟瑟发抖;但若真的可以选,他反倒觉得,还是那个气鼓鼓的、可以从包袱里随时随地拿出一双玉箸的狼狈少年更可爱一些——至少比现在这个不省人事、面如金纸的阿诵好多了。

明秀又去厨房看火了,屋内只有一个人事不知的阿诵,一个心神不宁的王得意,和一个老神在在的清妙和尚。

“刘尔逊,我有件事要问你。”

“王施主请说。”

“我今日遇到了魏陵他们三个。哦,这名字你没听过……你只要知道,昔日在襄阳时,他曾算我半个同窗。今日见到他,他已成了向洗砚司讨饭吃的路边野狗,要抓我去讨赏哩。”

刘尔逊盘腿坐在蒲团上,闻言居然笑了一笑。

“你笑什么?”

“自然是笑你朋友太多,到哪里都碰得见。”

“好哇,我还以为你当了秃驴,转了性子,原来还会促狭我。不错,他虽算是我半个同窗,梁子可同我结大啦!”王得意一面说,一面也笑了起来,“当年,我初到襄阳,参加那个什么劳什子襄阳大较……你可记得?我就是在去襄阳的路上碰到了你。……后来,我叫你去买棺材,你身上却没有钱——诶,我记得,当年问你为何杀人,你说‘为财’。结果怎么自己身上一根毛也没有!”

刘尔逊还是笑一笑,没有答话。但其实,王得意也不需要他的回答。

“所以——那六十一口棺材,只好由我来买……我在棺材铺付了钱,一转头,好哇,你跑得连人影都不见了!这就叫你逃了一条命去,十年后跑到这里来做秃驴。”

说到这里,他语声一顿,忽然想起,他也是这么遇见程雪时的。

当年,为了买那六十一口棺材,他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银钱,为了吃饭,甚至不得已卖掉了在关外打好的精铁剑,换来一口锈迹斑斑的破剑,只为了换来的钱能用来买包子。卖掉师父给他打的剑,他犹豫了三天,饿得眼冒金星,于是三天后,他在包子铺门前狼吞虎咽之时,见到了同样来买包子的程雪时。

眼前那少年同他一样,看来十五六年纪,不过是土生土长的关里人。那时候程雪时便爱穿青衫子——像棵水灵灵儿的小葱,王亚离这么想。他口中大嚼着半个卤肉包子,眼神直勾勾地望着那青衫子的少年人,看他长得清秀可亲,又听他一口中原官话说得细声细气,温和有礼,不由想道,我现在身无分文,剑都卖了,他看起来人怪好的,不若问问他,若是顺路,同他一道去襄阳?

程雪时果真也要去襄阳。

或许是出于一种不好意思拒绝的羞赧,又或许真是因为程雪时人太好了,结伴的过程出人意料的顺利:此处离襄阳本也不远,王亚离打了欠条,只说等在襄阳大较上一鸣惊人,出人头地,正式拜入武当门下,再把路上所费的钱还他。当时程雪时是怎么说的?他已全然忘记了。

时年洗砚司刚刚成立,还未撕去礼贤下士的温和假面,武当便在洗砚司的支持下,大操大办了一场襄阳大较,只要十五岁至及冠的少年人来参加,名次前十者可拜入武当门下。程雪时同他一样,是从穷乡僻壤的小地方千里奔波而来,出身小门小派,只待在襄阳大较得一个好名次,既长见识,又可能拜入武当,即便是路途遥远,所费盘缠不少,咬咬牙也觉得值得。

“我也不求甚名次,”程雪时笑道,“只要是在襄阳大较上见识见识别人的拳脚功法,开开眼界,也值得了。”他说完,又漫不经心般问道:“你呢,亚离?”

“我?”少年身后背着那柄锈迹斑斑的铁剑——为了五个卤肉包子换来的剑,他却并不引以为耻,还带着婴儿肥的脸上只有一股不知天高地厚的神气,“我自然是要争第一的!”

“第一?”程雪时先是看了看他的剑,又似乎想笑,但忍住了,“嗯……也好。”

“怎么?你不喜欢第一?”王亚离忽然回过头来,阳光在他眼中映出浅浅的琥珀色,在那琥珀色的深处,一瞬间流露出一种近乎偏执的专注,“如果我练剑不做第一,练剑还有什么意思?练剑太苦啦,程雪时!”

程雪时脸上现出困惑的神色。

“你练剑,不是因为喜欢剑么?”

“我喜欢啊!”王亚离理所应当道,脸上的表情就像是解释一加一等于二一样,“越喜欢的事情,就越苦!练了没有进益,便觉得苦;练了打不过师父,更觉得苦!你若喜欢一件东西,怎甘心在这件事上屈居人下?”

“我……我却是没有想过这些的。”程雪时说。

“你为什么不想?”

程雪时似乎被他问得烦了,那时候他还没有被磨出现在这么不露声色的好脾气,只不耐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武林中多少剑术高手,钻研勤勉一生,不过中流而已!你再喜欢,焉知自己能做佼佼者?”

王亚离歪了歪脑袋。于是他头顶那顶不合时令的貂皮帽也跟着歪了一歪。

程雪时忽而又住了嘴,半晌讪讪道:“嗯……这只是我一家之言,你不必放在心上。……睡一会儿吧!明早我们还要赶路呢,再过两天,我们就到襄阳了。”

这场“名次”之争草草结束。不出二日,他们到了襄阳。

比试的顺序需要抽签决定,当程雪时举着自己的签满处找寻王亚离时,王亚离终于打着哈欠出现了。

“我从小就运气不好。”他丧眉耷眼地说,把手中的签展开了给程雪时看,原本有不少人抽到轮空,只需要打三场或四场,但他倒好,第一轮就要打满五场。

程雪时打开了自己的签——他居然是运气极好的那一批,只需要三场全胜,就能进入下一轮了。

“你的剑……”程雪时看了看王亚离身后背着的锈剑,略略思索,才说,“我只要打三场就下来了,你若撑到剩下两场,我便来找你。”

“找我?”

“傻子!找你送剑啊。我这柄剑虽说也不是什么好剑,”他想起家中四处借钱为他打了这柄剑、凑齐了盘缠,咬牙道,“借给你用就是了!”

“没关系。”王亚离忽而一笑,露出一口白灿灿的牙齿,“说不定,只要我这把剑就够了。”

程雪时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你别逞强”的担忧神色,但是他没有当真太久——因着王亚离言出必行。

在他竭尽全力胜过三场之后,汗也未消,气也没有喘匀,便急吼吼地赶到场地的东南角擂台——那是王亚离倒数第二场比试所在之处。

那处已经有人了。

人甚至太多了。

和他的擂台的寥落对比鲜明,这处擂台已经里三层外三层地围满了人群——这次大较,除了武当派,还有其他名门大派、武林高手前来观赛,人声鼎沸之中,他隐约听到一阵又一阵的叫好声——

“王亚离!”他的声音在这其中,简直就像一点雨滴落入大海,无法惊起一点波澜,于是他挤过重重人潮,不知道被踩了多少脚,又踩了别人多少脚,这才满头大汗地挤到台前——

那叫好声原是冲着王亚离的,那个刚刚被淹没在人声鼎沸之中的名字,将会在今日就传遍武林。

“你还没有讲到你要问我的问题。”刘尔逊道。

“很快了。”王得意道,“我有没有和你说过,其实我有个师父?”

关于王亚离的师父,江湖上只有人说,是武当掌门石鹤,但没有人说,王亚离的师父,其实是关外一个皱皱巴巴的小老头儿。

事情的开始原本很俗套,一个退隐江湖的老酒鬼,捡到一个来路不明、顺流飘来的孩子,开春时分,那孩子在河流中冻得皮肤死白,他用残雪搓开了他的体温,直到他能够嘹亮地嚎哭起来。

为了养这个孩子,小老头儿戒了酒。

秋天的时候,孩子还没被他养死,小老头儿突然想起这孩子还没有取名字,他望着满树黄澄澄的鸭梨,突然转过头,吧嗒着他的水烟,对襁褓之中瞪着眼直勾勾望着他的剑的小孩儿说:“想不出来你叫什么,叫鸭梨算了。”

孩子没哭,他就当孩子没有意见。

草率地被叫做鸭梨的小孩从没站稳的时候就开始拿剑,老头儿的剑是他的拐棍儿,几次差点跌倒,所幸老头儿的剑与老头儿的人一样,锈了、钝了,没能给他留下任何永久性的伤痕。就这么跌跌撞撞地长到五岁,老头儿的剑成了他的宝贝,老头儿吸着水烟袋叹了口气,问他,要不要学剑?

八岁那年,鸭梨练够了剑。

“不学了?真不学了?我可真不教了!”

“不教就不教。师父,练剑怎么这么无聊?”

老头吹了一口烟出去,把他呛得连连咳嗽。

“不练剑,想干什么?”

“师父,你喜欢剑吗?”

师父的眼神忽然变得很散、很远——自从戒了酒之后,他发呆的时候越来越多,鸭梨看见他的眼神,就知道他自顾自发呆起来,也叹了口气。

“不……练剑真是世界上一等一的可恶事情!”小老头儿突然大怒,猛地从竹板凳上跳了起来,将水烟袋狠狠掷在地上,“不,不练了!鸭梨,不许再练了!”

鸭梨懵懂地抬头看他,手中握着他的剑。于是他突然又哭了。

“剑啊,我练了一辈子了!我的剑胜过了师父、胜过了许多门派的掌门、胜过了许许多多的剑客……可是,可是我怎么还是胜不过他?!胜不过一个他,还有另一个他!我到底为什么要练剑?!我一辈子都毁在这上面!”

他说的话对于一个八岁稚童来说,未免太过难懂。小小的鸭梨歪了歪头,看着一颗又一颗浑浊的泪水流过师父脸上的沟壑。他还太小,不知道师父一个人住在关外,孤孤单单的,其实是一件不太幸福的事儿,可是,如果不受这种孤单的痛苦,小老头儿就将去受一辈子屈居人下、不得翻身的绝望的苦——这是他长大后才明白的道理。只是现在,小老头儿哭累了。

所以师父到底喜不喜欢剑呢?他得不出答案。

但从那以后,师父还是教他练剑。他练得越多,师父发呆的时候就越少,不仅不发呆,眼中还精光四射,仿佛一个极饿的人遇到一顿极丰盛的晚餐。九岁那年,鸭梨终于感觉到,练剑到了一种无聊的尽头。

“鸭梨,过来!今天师父教你这套追魂夺命剑……”

“不学了。”他将手中的剑一扔,愤愤道,“所有的剑法都是一概的道理,我为什么要学一模一样的东西?”

此话一出,师父的眼中再次现出那股近乎可怕的金光。

“你说……剑法都是一样的?”

“当然!昨日你教我的那套狂风快剑,还有前天学的那个什么紫……紫茄子剑,大前天学的石……什么石头剑,都是一样的道理。我会了一样,第二样也没分别。我喜欢剑,可要是总练一样的剑,再喜欢也不行。”

小老头儿听见自己的心脏在腔子里狂跳,那声音简直震耳欲聋——他早该发现,这顺水而来的孩子本就是剑术上的奇才:先不说他今年九岁,已经显得长手长脚,善于奔跑,轻功上就一点即透,就说剑术,一天便能学完一套,是多少人学了半辈子也没有的速度!

但是……万一这孩子和他一样……被剑毁了一生呢?

不,不会的。这孩子天纵奇才,是万中无一的好苗子……这样的孩子,就是老天爷,也不忍叫狂风摧折,与他同代的武林英才,会尽数败在他的剑下!

他的期望没有落空。

在襄阳大较第五日的最终轮,少年站在武当掌门石鹤的身侧,还未褪去奶膘的脸颊上浮起两团兴奋的红晕,在震破苍穹的欢呼叫好声中,也笑了起来。

那柄为了五个卤肉包子换来的、锈迹斑斑带着破口的剑被他高高举起,在日头下映出一轮淡淡的白光。接着他高高兴兴地在更高的声浪中轻轻一抛——

那柄剑落入台下,不知道被谁争得——然后是他的包袱,落到了一个站在他身后的小道士怀中:“帮我拿着!”说罢,他单手一撑跳下擂台,在众人惊奇的目光中奔向一个方向——人们对于这样的少年英才有太多的宽纵,纷纷为他让路,使得他终于顺顺利利地找到了台下排行第十的程雪时。他的手犹带着一股淡淡的汗气,大剌剌地一把抓住了目瞪口呆的程雪时的手。

“走!我们庆祝去!”

程雪时脸上慢慢绽出一个大大的微笑。

“等会儿啊还有我!”“你可要请客啊!”“你怎么只拉人家程雪时的手啊冠军,拉拉我的。”

他话音一落,已经有这几日他结识的朋友们扑上他的后背,将他和程雪时一同撞了个趔趄,他们的手臂搭着彼此的肩膀,快快乐乐地在所有人的目送下,去找最合适的地方、喝最合适的酒去了。

“武当山的牛鼻子道士,和你们秃驴差不多一样无聊……不,还是比你们有意思些的。”王得意微笑道,仿佛正亲眼看着年少的时光在他眼前重现,“不过,很快就要到我问你的事情了。”

武当派的日子过得有些无聊。但是王亚离同程雪时、宋汀州、周夔、还有徐幺儿在吃过庆功酒后,相处得很好。他们都是在襄阳大较中得胜的小门小派弟子,一同拜入武当,甚或可以说是同窗。

魏陵三人,本是武当的内门弟子,看不惯王亚离仗着天赋过人,行事张扬,两个小团伙之间总有龃龉,以至于到最后居然到了两看两相厌、彼此见面都要互相绊一脚的地步。

一日,不知道他们三人从哪里打探到的消息,也是魏陵家中有些势力,竟派人去了关外,找到了那个皱皱巴巴的小老头儿。

一个关外来的土包子,居然能令掌门另眼相待,亲自教导!合该让大家伙儿都看看,这小子有个怎么样的出身!

不知道用了什么理由,编造了什么样的口信,小老头儿骑着一匹老马,走了一个多月,走到了襄阳。

关外的日子几乎与世隔绝,小老头儿穿着他打了补丁的旧袄子,背着他不再锋利的旧剑。在少年人下了早课后的欢笑声中,王亚离看见了他。

“宋大哥,老幺,周夔,这是我的师父!师父,这是我的兄弟们!”他脸上扬起大大的笑容,笑得露出一口白灿灿的牙齿,几个少年新奇地眨巴着眼睛,魏陵三人在一旁看着,那表情几乎称得上非常精彩。他好像突然变回了那个小小的鸭梨,十五岁那年,师父对他说,我已没什么可以教你的了,但是师父还是那个师父,师父不等于剑。他突然明白了这个道理,不需要任何人来教,他爱剑,与爱师父,是两种不同的感情;他爱朋友们,类似于爱师父,如果有什么可以让他放弃了剑,只能是这样一种东西——这种让他又想笑又想哭的东西……

但从那以后,魏陵三人的恶行只变得越来越多。

一开始还只是些越来越过分的恶作剧,尔后在一次私下比武中,他们想要将周夔推下山崖。

“师父说我命坐七杀,杀心太重。”

王得意淡淡道,烛火将他的瞳孔映成深深的琥珀色。

“于是我让他们选。按照他们所选,我在魏陵身上划了九十九剑,他的两个跟班,一个被我剁掉了左手的小拇指,一个被我挑断了一根手筋——还是左手。”

那场少年间愈演愈烈的冲突在他的剑下血腥地了结。

“今晚我又遇见了他们。他们说我老了。”王得意忽然笑了一笑,那笑容中,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是寂寞?又或者是惆怅?或许还有一点隐约的怨恨,“魏陵还说,早就听说有王亚离重出江湖的传闻了,刘尔逊,你听说过吗?”

老和尚盘腿坐在蒲团上,这么久了,他真如老僧入定一般一动不动,似乎直到此刻,才微微抬起了他那只独眼的眼皮。

“出家人不打诳语。老衲,自然也是听说过的。”

阿诵醒来时,天边刚刚泛起鱼肚白。醒来的前一瞬,他似乎还在做梦,梦中刀光剑影缭乱,他睡得极不安稳,却怎么也醒不过来。只是在刚刚,无边无际的识海之中,忽有一人现出身影来,仿佛又回到了天如醉的房间之中,那人脸上明明带着微微的笑意,下一瞬,眼中却突然升起恐惧和错愕——他想要张口说话,忽觉天旋地转,一脚踩空——

醒了过来。

他脑中短暂地空白了一瞬,拥着被子坐了起来。床边有一颗毛乎乎的脑袋,脸孔朝下,后脑勺抓起一颗小小的发揪。

他不是在天如醉么?……又是什么时候回到了弥陀寺?

他坐了起来,还没顾得上挑拣自己怎么睡在他人床榻,趴在床沿小憩的那个人已经揉着眼睛抬起了脑袋,这一睁眼,四目相对之下,明秀已经跳了起来:“清妙老头儿!意哥!醒了!纪哥醒了!”

阿诵张口想要说话,一张口,只觉舌根苦得厉害,像是谁趁他昏睡时已经喂他喝过了药,于是他又皱着眉将嘴闭上了。

说话的工夫,他又听见一阵脚步声,明秀不知何时已经爬上了床,跪坐在他跟前,同他大眼瞪小眼,道:“纪哥,你还认得我罢?”

他来不及申斥正在出洋相的明秀,已经循着那脚步声转过头去。一个人影出现在门口,他心头一跳,转过脸去刚要开口说话——

一个枯瘦的独眼老头,仍旧披着昨夜的僧衣,正是清妙,此刻停在门旁,双手合十,向他行了一礼。

“昨夜服过了解药,今早看来,童施主已然大好了。只是现在,童施主体内仍有余毒未清,还要三服药要服。”

阿诵心中忽而升起一阵淡淡的失望,只是他自小家教极严,心里想的什么从不肯在脸上轻易表露,于是只是“唔”了一声。明秀在他脸上看来看去,他也不以为忤,低垂眉眼,只作不经意般问道:“王得意呢?他不是见我中毒了,就自顾逃了吧。”

“意哥才去睡了没多久,这时候还没醒呢。”

明秀毫无所觉,似乎还存了几分嗔怪的意思。阿诵若无其事,心里的失望却在一瞬就消散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前所未有、莫名其妙的欢喜。他自己也不知道喜从何来,于是想道,昨夜算我救了他,还算他不是个忘恩负义的阴险小人!

他想通这一关节,方才舒服了,没一会儿,眉头又皱起来,想道,我身重剧毒,生死未卜之时,他怎的独个儿去睡了!怎么还睡得着?可见还是忘恩负义!

虽这么在脑中过了一遭,不知道想了人家多少坏话,脸上还是淡淡的,怎一个“人淡如菊”了得!清妙嘱咐完,已经转身走了,只剩明秀欢欢喜喜地跳下了床。

“该吃早饭啦!纪哥你在这里不要动,我去斋堂打来给你。”

明秀一走,屋内又安静下来。

他生来喜静,本该松一口气,可在此刻,除了松了一口气以外,他忽然感到屋内静得有些寂寥。但若真要追究这感受的来源,那线索却像游鱼一般,甩了甩尾,就在他脑海中消失不见了。

这种寂寥的感受一直持续到他开始吃明秀端来的早饭时。

他吃了两口斋饭——明明是和上一次来时大致一样的菜色,今早吃来却味同嚼蜡一般,由是他吃了两口,就觉得已经吃饱了,一筷都不肯再动。在明秀期盼的目光下,他硬着头皮又吃了两口……尔后他忍气吞声,等了又等,忽然把筷子一撂,说什么也都不吃了。

“王得意呢?”

虽在家中甚少有人娇惯他,可这时候少爷脾气上来,几乎柳眉倒竖,只听他厉声说道:“他睡就睡了,早饭也不吃了?怎么我醒过来,他一个面儿也不露,是觉得我中了毒,拖累了他了?”

他虽不爱笑,但也甚少这般疾言厉色,想是身重剧毒,服下解药后有如大病初愈一般,发起了孩子脾气。明秀当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讷讷道:“意哥天快亮时才睡,我没忍心叫他……”

阿诵一拳打在棉花上,那股气渐渐地又泄了,自觉无理取闹,又在明秀面前端起成熟稳重的兄长架子,缓了脸色道:“我吃饱了。不必总在这儿照顾我,你也去吃早饭吧。”

明秀“哦”了一声,莫名其妙地将杯盘碗碟收拾起来,正待要走时,突然又听阿诵说道:“你什么时候叫他‘意哥’了?”

“嗯……他年纪比我大,自然叫哥了?”明秀眨巴眨巴眼睛,只觉他纪哥今早起来当真奇怪,尽是问他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难不成是因为余毒未清,脑子也不清醒?可待他细看,又觉得阿诵脸色如常,不像是伤了脑袋的样子——不,马虎不得,还是去找清妙老头儿问问罢——只好三步一叹,摇着头出去了。

这边厢明秀发愁,那边厢王得意初初醒转。

他和刘尔逊说了半夜,又逢明秀前来看护,这才到明秀的禅房囫囵睡了一觉,不过一个时辰,就不情不愿地醒了过来。

许是因为前半夜说起了太多往事,这一觉梦中光怪陆离,宋汀州、周夔、徐幺儿还要程雪时的脸点卯似的在梦中轮番出现;几个人一会儿在武当山切磋、趁着月色逃出宿舍去后山玩耍、一会儿又在天如醉把酒言欢,这本该是个极好的梦,但——

“宋大哥,我多久不见你了?”

酒过三巡,他在梦中问,此言一出,宋汀州脸上缓缓淌下两行血泪。他惊喘一声,就此睁开了眼睛。

用过早饭,二人就该走了。

清妙的脸上愁云惨雾一片,那只独眼里写满了类似于“这尊瘟神可算是要走了”的神情,王得意磨了磨牙,只当没看见。

“这回可别再中毒了。”明秀忧心忡忡道,好像“别再中毒”就像是“掉地上了就别捡起来吃了”的叮嘱,怎么听怎么别扭。或许是两个年岁更长的人叫他过早地担忧起来。他这边厢干笑答允,那边厢阿诵却不知怎的臭着张脸,不发一语,告别之后,更是一转马头,率先离去。明秀欲言又止,只对着满脑袋疑惑的王得意摇了摇头,又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努了努嘴。

王得意似懂非懂,只以为他是说睡得太少了头痛,安慰道:“昨夜实在辛苦你们了,左右无事,你回去睡个回笼觉罢。他的三服药在我这里,放心。”说罢,拍一拍背上的包袱,一拽大黑马缰,转身离去。留下明秀一个人在原地扼腕叹息。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