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节
“风筝是狗。迟宴泽不是狗,只是有公狗腰。唔嗯……迟宴泽……你真的太下流了,别亲那儿……”
“老子偏要亲。”迟宴泽不听她的娇嗔,继续邪气的吮咬。
“迟宴泽……”
周柠琅只能被痞坏的人亲得服输,配合他做完一场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漫长运动。
最后她才能把洗得香喷喷的狗抱到他俩中间,让它陪他们睡觉。
迟宴泽有洁癖,他不喜欢宠物,可是到了周柠琅这儿,他得跟狗一起睡觉,然后才能跟周柠琅一起睡觉。
矜贵大少爷从来没受过这种委屈,如此迁就过一个人。
这狗代表了迟宴泽能为周柠琅把洁癖都戒了,可见他有多宠她。
也许是这个原因,后来周柠琅走了,迟宴泽才一直帮她养着这条叫做风筝的狗。
他觉得只要留着风筝,跟周柠琅牵连的那根风筝线就会再回到他手里。
现在,迟宴泽觉得他错了。他还错得很厉害。
今夜,被周柠琅这么作一场,不管是风筝,还是风筝线,以后,迟宴泽都不想要了。
“那只狗我早就不要了。”周柠琅鼻尖发酸,止住哭泣,对迟宴泽说。她也不要了。
“不要就别让老子当初帮你找人买下来。那是一条生命,不是你说不要就能不要的。既然养了就要对它负责。”迟宴泽说话的声音越发低了,且瓮着浓烈的怒火。
“周柠琅,今晚过去,老子绝对不会再多看你一眼。”说罢,男人生气的转身走了。
周柠琅浑身无力,搭手扶着墙角,才能勉强站稳。
他走了,她终于能呼吸通畅了,可是心里也空了。
她有一股强烈的自知,今晚之后,迟宴泽不会再那么疯狂又偏执的追逐她回去他身边了。
因为天之骄子的骄傲终于再次被周柠琅成功捻碎。
他想方设法的为她来到威尼斯,以为在这个浪漫的水城,卸下沉重工作负担的周柠琅会变得好说话一些,乖软一些,方便他跟她解释在璃城,所有的一切都是误会,那三个人看不惯他们在一起,就搞了破坏。
更方便他跟她坦白在她去波斯顿上学的第一年,他没心情重考单飞,宁愿不做空军飞行员,也要三天两头的朝波斯顿的it跑,为的是照顾她在异国成功展开留学生活。
甚至她室友交了个渣男男友,惹上麻烦,让她也遭了殃,他一得知消息,都二话不说立刻飞去波斯顿护着她。
因为这一年的耽搁,所以迟宴泽在基地里的任职期少了一年,很多能力不及他的人,现在官衔比他高,因为他无端浪费了整整一年。
可是,今晚,周柠琅说她把他们的事全部告诉了她的相亲对象,她还说她要跟那个人结婚了。
她以前从来不跟任何人说她跟迟宴泽之间的事,她觉得丢人。
现在她一定是遇到了让她可以将心托付的相亲对象,她才会这么做。
所以,迟宴泽退了,他累了。
就为了那朵刺在她脚踝上的摩洛哥玫瑰刺青,他一度觉得她心里还有他。
原来是他想多了。
在分开的日子里,周柠琅一点都不想迟宴泽。
等男人高大挺阔的背影要消失在敞开的门口,意识到他真的要走了,以后再也不会再多看她一眼了,周柠琅忽然又想问他有没有去波士顿照看过她,还想问他到底有没有跟明汐睡过。
然而,却只是滚了滚细喉头,那是她预感到要失去时,大脑腺体做出的自然反应,不是心里真的想要做出的动作。
周柠琅清楚,他们结束了,这一次,是真的结束了。
所有需要答案的问题在这个晚上,都不再具有被解答的意义。
这场长达十年的暗恋该划下终止符了。
恪守规矩做一个乖孩子才是最勇敢的事情。
不再跟坏孩子沾染任何关系,就是周柠琅的以后。
迟宴泽离开的门口敞开着,卷起来一阵又一阵的冷风。
周柠琅吸着鼻子,感到这一次,不是她将迟宴泽留在了昨天,而是她被迟宴泽留在了昨天。
运河的流水在黑夜里潺潺流动。
迟宴泽到周柠琅住的旅馆楼下街道上站定,燃了根烟,尼古丁入肺,打算抽烟提神的他还是觉得挺没劲的。
手机微信上,那帮二代们一直在巴结迎奉他,热诚招呼他去参加热闹非常的局。
迟宴泽一点都不想去。
他住在丽思卡尔顿五星酒店,江茉染也住那儿。
这么晚了,见他一直不回来,江茉染给他打来一个电话。
“在哪呢?酒店管家说你还没回来,我得了一瓶好酒,想找你喝来着。”
“在外面。”迟宴泽咬着烟,又懒又倦的说。
江茉染说:“我今天告诉柠柠我们是亲戚了。她好像反应很大。我本来是想帮你们复合的。”
迟宴泽啧了一声,缓慢吐词:“所以我该谢谢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