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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二十四小时前,我成为了我哥的人质。

这么说其实也不太准确,因为他并没有花多大力气来劫持我,捎上我反倒增加了他从神殿出逃的难度。神殿内部结构繁复,他的寝殿更是把守重重,原本他规划的逃亡路线堪称万无一失,偏偏因为劫持了我,有些预设不堪用,我哥只好采用pnb——任何时候都完美无缺的我哥这次竟然也栽了跟头,把我劫出来的消息不胫而走,整个罗萨都为之一震。

听说了吗?罗萨的现任主教宗择被揭发杀人罪的当晚,劫持他的弟弟逃走了!

老鼠。骗子。叛徒。血淋淋的恶魔。城邦建立以来的最大丑闻。我一边狼吞虎咽地往嘴里塞着热腾腾的肉包子,一边跟在出关的人群后面,任由这些字眼和被风扬起的沙粒一起滚进耳朵里。

“吃好了吗?”宗择在旁边问我。

“没吃饱。”我老实答。宗择也不管我,盯着我看了几秒,然后伸出右手将我脸上的面纱往上扯了一点。他的指尖有很厚的茧,那是常年勤于政务的佐证,蹭到我的时候硌得我脸疼。而且一餐一个包子远不够我吃,我还在长身体。我已经两天没睡过觉了。我想喝水。他这是虐待。当然这些委屈我都无从诉说,因为眼下他的左手正伸进着我的袍子里,似乎是一个搀扶的动作,而宽大的黑色袍子下,锃亮的枪口正抵着我的腰窝。

算了,我想,识务者为俊杰。我要在罗萨城邦这最后一道关口结束这荒谬的一切,等获救后,我一定要大声抗诉他一路的种种罪行。

往前看,罗萨的守关者正在兢兢业业地排查出关的人,四五个军官,都戴着棕绿色的军帽,杵在鼎盛的阳光下,像一根根大葱。应该是已经收到了上头的消息,他们用目光仔仔细细扫描一遍过关人的长相,和手里拈着的纸来回对照。

我又瞥了一眼宗择的侧脸,很遗憾,还是老样子,无论是眼底的明度还是嘴角的弧度都严防死守,千年的精怪都休想从宗择身上读出任何一点人类的情愫。

自打我有记忆开始,宗择的那张脸就一直没什么表情,如同一面拒绝反射的水泥墙,那副表情好像从生来就被钉在了他的脸上。可能作为庙堂的继承人就得是这样,他自降生就被赋予神龛的使命,举手投足都要扞卫神庙的威严,而我呢?我天生就是明眸善睐的混子,是盘旋在罗萨上方只需要跳舞和美丽的蝴蝶。只因晚出生三分钟,我们的人生从坠地起就天差地别。

所以尽管呼吸同一片空气,住在同一座宫殿里,我和我哥要见一面也很困难,尤其是长大以后,我们实在说不上太亲。

他劫走我的时候我觉得很意外。

马上要到我们了,我的心跳突然不受控制地开始加快,同时又掺入了一丝好奇——罗萨城的历任主教从不以真面目示人,接受百姓朝拜觐见时总穿戴厚重,这同样是对神威的扞卫,换言之,平头百姓没有人知道宗择长什么样。

也不知道这几根大葱手里拿着的那张通缉令上,我们哥俩是什么画风。

我随着宗择的手掌一同向前,问话的那位军官留了两撇小胡子,命令我们摘下面纱。

我刚要伸手,就感觉放置在腰侧的枪管往深处拱了拱,于是我做了个假动作。

“干什么?”军官厉声喝道,多半是觉得我这个动作有点挑衅。苍天作证,我是个人质,我们做人质的只有做狗的权利,如果对我不满请先殴打旁边我的主人——我想这么说,但是愚蠢的大葱才不管那么多,开始扯着喉咙对我骂骂咧咧,天呢,好粗鲁的罗萨官员,如果我能平安回去,一定要以权谋私地把这人天灵盖掀了。

这么想着,这人不由分说地走上前一把我的面纱揭了。

那一刻我的呼吸几乎停滞。

停滞了几秒,又后知后觉,我紧张什么?我可是个人质啊!如果在这里我的处境被发现,那我就得救了!然后我就可以声泪俱下,让这些代表正义的使者将身边这个用枪顶着自己弟弟的畜生捉拿归案,而我呢,我又可以名正言顺地回到我那柔软的大床上,继续做无忧无虑的蝴蝶。

想到这里,我觉得我腰杆一下挺直了,像只金孔雀一样接受众人的观摩。

快发现吧,不管你手里拿着的小像如何抽象,只要亲眼见到我的那一刻,总归是能发现的。这不是我自恋,我们的容貌归功于家族得天独厚的基因,坊间无从得知,更无从亲眼见证,只能对我们发出无穷无尽的猜测,从小到大,各种关于容貌的美丽传说总能听得我耳朵起茧。

想到这里,我嘴角不禁流露出一个胜利者的弧度。

快吧,快发现我吧,快让我逃离恶魔的掌心吧!

我心里的叫嚣几乎要像沸水一样溢出来。

然而小胡子军官却没说什么,只是皱了皱眉。

“你呢,你也把脸露出来。”军官很快调转了侦查对象,在他的视线离开我的那一瞬间,我全身上下的血都凉了半截,而旁边的宗择非常自然地将面纱揭下来,沉着地迎接审视。

我们被放行了。

我们居然被放行了!我大脑一片麻木,带着凉透的血液被架着一瘸一拐地往前走,这才迟钝地回想起来,在我被劫出神庙殿之前,我曾被蒙上袋子遭受了一顿毒打,我在那场无妄之灾里被迫烙印的苦难似乎还没愈合;

而且更重要的是,我现在做的是女性的打扮。

我在做女的这件事情上游刃有余。虽然家族的基因决定了我们拥有惊人的容貌,我却长得格外像母亲,在生下我之后没多久就病逝的母亲,甚至连声音都有几分相似。因着这个原因,我很长一段时间被父亲当作女孩子对待。

而宗择呢,他使用的障眼法谜底其实更简单——他戴了人皮面具,全世界仅此一副的人皮面具,那是他为自己暗中打造的秘宝,我敢肯定罗萨上下知道的人不出一只手。而且他甚至不用多此一举,因为我与这几位无礼的军官擦肩而过时瞥了一眼,那张小像上只有我,关于宗择的描述,只寥寥几笔带过。

是了,他是城邦的主教,哪怕杀了人,染上了不可洗涤的污名,他也依旧是罗萨的神,而神哪怕沾了血,也是永远不可被俗物亵渎的。

出了这道关卡,前方便不是罗萨,我回归正常生活的最后一丝机会也随之消失了。

我快要晕倒了。

就在这个时候,身后有人叫住了我们。

这还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宗择的情绪波动,因为被叫住的瞬间,抵着我腰窝的枪口忽然又往我的皮肉里陷了一寸,但我没心思计较这些了,我紧张,我现在必须求救,我在紧张的时候就会下意识地咬嘴唇,这个习惯不是很好。

跟上来的眼镜军官似乎军衔更大,他的目光在我们二人之间梭巡片刻,然后问我们是什么关系。

兄妹。我猜宗择要这么回答,然而宗择却沉默半晌,说出来的话把我给吓了一跳。

“夫妻。”他这么说,几乎是一字字地道,“他是我的妻子。”

我可能一瞬间没控制住自己的表情。

那个军官看着宗择,宗择也同样回望着他,黑眼睛像两块河底的石头。四目相对,我总觉得自己看到了他们目光之中金属的寒光,烧得我眼睛疼,当然也可能只是日照太大晃了我的眼。

最后那位聪明的军官看向我,问我,“是这样的吗?这位女士。”

抵住我的枪口几乎要嵌入我的皮肉,长成一块嶙峋的骨头。

“是的。”我没力气,还渴,发出来的声音气若游丝,好像五成熟的鸭子。

军官没说什么,只是透过镜片长久地注视了我一会,我在鼓起求救的勇气之前先听见他说:“如果您遭受了什么困难,请一定要告诉我们。”

我舔了下开裂的嘴唇,说:“谢谢,谢谢。”

最终我们还是被放行了,背负杀人罪名的城邦至高主教,挟持着他的弟弟逃亡后,竟只花了二十四小时就在众目睽睽之下逃离了城邦。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罗萨的关口之外是一片戈壁,我们往前走了很长一段路。从关口出来之后宗择似乎也放松了一点,硬要说的话其实也没什么依据,从他那张脸上根本找不出线索,我只是莫名其妙有这样的感觉。

一路人迹罕至,不知道走了多远多久,等我实在有点走不动的时候,宗择停了下来,他看向我,语气不怎么诚恳,因此听起来缺乏说服力。

“小野。”他对我说,“辛苦了。”

那一瞬间我的心情其实很微妙,既没有滔天的崩溃愤怒,也没有委屈怨怼,那一瞬间我的心情近乎诡异的平静。我看着晚霞从他的身后烧进我的眼睛里,让看到的一切都那么不真实,而他的神色甚至在这样的环境烘托之下都没有变温柔。

我叹了口气,叫了声,“哥。”

他没有应,我的手伸进袍子里,抚摸那支一路威胁着我的冰冷的枪管,然后摸到了扳机的位置。

我的手指包裹着他的手指,完成一个后背的十指交扣。

上前两步,我用另一只胳膊拥抱了他,我们亲密无间地贴在一起,紧贴的胸脯感受着对方的呼吸和心跳。在远方巨大落日的包裹之下,我们仿佛又回到了湿润温暖的母体,当时我们一定也是以这样的姿势降生的。

然后我扣动了扳机。

子弹射偏了,只惊动了远方一群鸟雀,轰天的巨响回荡在山谷之间。不知道是我求生的本能,还是宗择提前预判到了我的行动,在我拥抱上他的瞬间,或者更早,他就应该预料到我即将要为这支手枪开荤。他预判到也没什么,他总能预判到所有事情,他总是能做到的,他是神。

随着这一声枪响,我顺利接管过那支手枪,枪口还隐隐能闻到刺鼻的硝烟味。我往后退了两步,将那支枪口对准他的眼睛,像在瞄准猎物。

我哥什么也没有说,他平静地看着我,只是看着我。

“为什么不躲。”我觉得很奇怪,“是觉得我不会杀你吗?”

“是的。”我哥很诚实。

我被逗笑了,不自觉地将脖子歪向一边,“这么有自信?因为你是我哥吗?可是现在发生事情已经够我杀你一万次了。”

我哥却也只是摇头,他好像伸出了两条胳膊,一边是置身事外的从容,一边是胜券在握的诅咒——

“你不会的,小野。”

就这么僵持了一段时间,我终于觉得没意思,握着手枪的手臂垂了下来。对着地面开了一枪,果然,没子弹。

我冲着地面看了一会,随手将枪扔进了沙漠一角,抬起头。

“哥。”我冲他瘪嘴,“我好饿。”

我知道,从这个瞬间开始,过往的人生都作废了,我赖以生存的华丽秩序坍陷成一片废墟,我们即将要在废墟上生活。不过在废墟上生活可能也没想象中那么难,虽然我是一个随时随地都能被绞碎的人质,我哥目前看来也不是什么值得信赖的好人,但是我们在成为人质和杀人犯之前就一直生活在一起,我们作为家人生活了二十年。

所以,或者在更早一点的时候,我们就已经生活在废墟里了。

宗择出门了。我被独自一人留在酒店里。

对了,忘记说了,我们现在在一个叫威德尔的地方。接上回,我们从罗萨有惊无险的出关之后,一路辗转,来到了离罗萨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城邦——也就是威德尔。

说起威德尔,这是一个沿海的城邦,有着非常美丽的风景,我之前做摄影师时曾来这个国家游历过,听当地人说,威德尔在他们这儿是“自由、民主”的意思。

自由,民主,我当时咀嚼这两个词好半天,像是在啃一块革皮。他们问我从哪里来,我笑笑不言语,送给他们一张我拍下来的威德尔的朝阳。

我说我从这的背面来。

有个开酒铺的当地人叫伯格,他很喜欢我的照片,经常与我来往,每次都会慷慨地送给我一扎啤酒。通常我能一口气喝一大半,嘴角沾着啤酒沫,在打嗝之前豪迈地对他许下承诺,说我一定还会再来。

我很喜欢威德尔,喜欢这里的日出,喜欢海边有点潮湿的空气,也很想念这里的啤酒,只是没想到再来会是以这种处境。

现在我不可能再去喝一次啤酒,拍不到比上一次更美的日出,甚至呼吸不到威德尔自由民主牌的风。简单来说,我现在的坐标,是在一家豪华酒店的豪华大床上,眼睛眨眨,目之所及是一串做工顶级精致的水晶吊灯。

这就是我能看到的全部了。

如果镜头再拉高一点,会发现我现在其实是被囚禁在了一张大床上,这是一家名为蓝舍的酒店,我被囚禁在一间富丽堂皇的豪华套房中,摇晃着锁链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像被钉在框格里的蝴蝶标本。

嘶,这么说好像又有点太夸张了,手铐挺长的,甚至足够我去洗手间解决生理问题,不过几日下来,我的手腕内侧还是被磨出了一圈圈红痕。

在出罗萨之前,我经常一天只吃一顿饭,不怎么喝水,我在心里大骂我哥是个畜生的同时,也猜测他是为了不让我们在罗萨城中留下太多的行迹。我以为出了罗萨一切就会变好,毕竟我自认是个配合度过高的的人质,只要我哥好吃好喝地供着我——但我还是高估了我哥的人性,我来威德尔之后别说活动,我连人类都没法当了,现在被拴起来的我比一条狗还不如,狗起码还能随地大小便呢。

自由一向是我非常引以为傲的美德。这样的日子过不了几天我就受不了了,再这样下去迟早会疯掉的,我看向窗外缓缓沉没的太阳,以一个近乎献祭的姿态冲撞了地平线,我像是觉得痒一样猛地眨了眨眼,并与此同时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

——我要逃。

——我一定要离开宗择。

逃跑这件事,说难很难,说简单也很简单。我哥虽然从至高无上的神一朝沦落成过街老鼠亡命徒,但他居然还忠诚地坚守着原先作为一邦主教的那套生物钟。这套生物钟相当的反人类,日程比程序更精密,过往的这么多主教里不乏能人,也只有我哥能一天不落地坚持下来。

他生来就应该成为神,这是我听到过最多的,像打哈欠一样频繁的一句话。

但如今想来,这件事居然变成了我的优势,我可以从他亘古不变的动线里轻而易举地推导出他现在在哪里,在做什么。

我看向窗外,阴晴不定的大风将窗户吹开,窗帘迎风起舞。

太阳彻底落幕,夜晚高调登场。

宗择在夜晚来临的时候回到了这个房间,靠近我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他身上微凉的潮气,应该是淋了一点雨。

我无从得知他这一天天都在外面干了什么。或者是去谋生了,毕竟我们住在这里的开销估计不小。那么或许是和画画相关的工作吧?他在储君时期严格限制外出,只有画画能当作做消遣,他那么聪明,想必画工了得。不过这些都是我的猜测,我没有看过他的画,如果我开口,他一定不会说谎,但我不会问他。

宗择一言不发地在我身边放下包,坐下,拎出医药箱给我上药。坦白来说我觉得这个行为挺猫哭耗子的,我身上的每一处伤口他都需要负全责,但我还是一声不吭,非常没底气地接受了这项服务。我怕留疤,我比较臭美。

柔软的棉棒擦过我眼角的开裂处,我被疼得下意识地拱了下鼻子,我哥停下了手中的动作,问我:“感觉如何。”

“还好。”我说。

“不是问这个,”他说,“是问你这几天被关在这里,感觉如何。”

那一瞬间我简直要破口大骂了——你弟我都快被关出心理疾病了,你还在这里放什么狗屁呢?后来我想他要是在乎自己弟弟心理健康,他还会把自己弟弟当人质吗?他都杀人了,你还能指望跟杀人犯讨论什么关爱手足心理健康吗?

于是我选择问他一个更实际的问题:“今天晚上吃什么。”

“烧鸡。”我哥给我绑得像个木乃伊,冰凉的指尖像融化在我皮肤上的一点雪。

我其实有点满意,这是我最喜欢的食物,想到这里不禁舔了下嘴角,得寸进尺道:“那我还想吃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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