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节
“这次倒骑驴,不仅骑着驴到达了目的地,驴还被你给骑疯了!”
我问道:“怎么疯了?”
夏禧说道:“疯虫开始人格分裂了啊!他拿到了翡翠玉藕之后,乐疯了,已经放出了消息,说要在赏珍会一夺头魁,生怕老司理会不知道这事。”
“他被打了之后,气疯了,安排了五六波下属,在宣市附近四处打探‘大黄牛’到底是谁,一旦发现,不惜一切代价,碎尸万段。”
讲完之后。
夏禧哈哈大笑。
我却没觉得有多兴奋。
在赌局没散桌之前,前面赢得全是纸,最后赢得才是钱。
我将烟头给掐灭,问道:“大夏,如果疯虫因为翡翠玉藕之事,被老司理给废了,你有多大的把握接替疯虫的位置?”
夏禧想了一想,回道:“百分之五十吧。”
太低了!
九儿姐曾说过,凡是低于百分之一百成功概率的局,完全可视同为零。
我问道:“有竞争?”
夏禧闻言,捏了一支烟出来,点着了,吐了两口烟圈,回道:“对!疯虫手下有一个人才,专门负责魔都托工走货,人狠话不多,势力极深,不仅深得疯虫信任,在老司理这个圈子也极有名气。单纯从本事的角度来讲,他绝对是一等一的人物!”
“我刚接手老山鸡的拉洋片的摊子,其实远没达到与他抗衡的实力。这百分之五十的概率,还是因为有你在,给了我的信心,要不然,估计百分之十还不到。如果疯虫倒了,老司理要选魔都据点的负责人,这人其实才是最为合适的人选。”
我问道:“谁?”
西周四足兽面纹鼎
夏禧回道:“余风!”
这人我见过。
上次在做老山鸡之时,他曾作为疯虫的代言人出现。
虽然只有短暂一次接触。
但余风给我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
他无论是语言、行事,全都透着一股凶狠劲。
夏禧继续向我解释道:“据说,这小子是一位孤儿,八岁的时候,樱花国一对夫妇来国内孤儿院领养了他,带他到了樱花国,开始让他练柔道。”
“有一次,疯虫去樱花国走货,因为带的人手不够,便去柔道馆雇佣了他。余风在那次的表现,深得疯虫的欣赏,疯虫便带他回了国。几年之后,疯虫将魔都托工走货的任务全交给了余风打理。”
“疯虫对余风有着知遇之恩,余风可以背叛老司理,但他绝对不会背叛疯虫!这么说吧,前期疯虫其实还只是老司理麾下的一个小角色,但现今他能坐上这个位置,一半的江山其实是余风帮忙打下来的。”
如此看来。
夏禧接疯虫位置的概率。
连百分五十其实都没有。
余风能力强、行事狠、名气大。
我即便扶夏禧到了疯虫的位置。
余风必反。
这个障碍不得不提前进行拔除。
我拧了一拧眉毛,问道:“余风最近在干嘛?”
夏禧说道:“为走一件天货在做准备。”
我问道:“什么天货?”
夏禧回道:“西周四足兽面纹鼎。”
我脑门直跳:“哪儿来的?!”
夏禧回道:“不知道老司理从哪儿弄来的鬼货重器,他下达给疯虫任务,让疯虫将货走给樱花国的一位古董商人。疯虫因为自己要忙赏珍会的事,再加上樱花国这条线一直余风在走,从来没出过事,便将此事交办给了余风。”
又是樱花国!
又是一件国之重器!
这里简单介绍一下鼎。
鼎本来是古人用来煮肉烹饪的工具,相当于现代的锅。
周代演变成一种祭祀礼器,成为一种王权和尊严的象征。
当时礼制规定,天子九鼎,诸侯七鼎,卿大夫五鼎,元士三鼎。
但在秦以后,这种象征意义逐渐失去,主要成为了寺庙门前的燃香用具。
盖因周代的礼制,但凡是西周的青铜鼎,不管大小、形制,只要拿出来,放在一般博物馆,都属于镇馆之宝级别的重器。
毕竟,先刨去艺术水平不说,仅从传承来看,周鼎几乎都属于王公贵族的礼器。
青铜鼎款制一般分为两种,三足鼎、四足鼎。
三足鼎也叫阳鼎,一般为圆腹,用于祭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