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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另外,从最朴素的角度出发,在剧院混,也是真能学东西,能进步的。

只不过一流剧院的编制真是紧俏极了,即使是一流影视学院表演系的学生,也很难考,每年也就有数的几个名额!

不过,等而次之的剧团就是另一回事了,算得上‘明星’的演员都不太看得上——然而话说回来,哪怕是一流影视学院出来的科班生,一届又有几个能混出头,称得上‘明星’呢?

这些演员,平常在大制作里演小配角,小制作里混重要角色,能让人觉得有那么点儿眼熟就好了。甚至比他们更靠后一些的科班生,觉得在圈子里混着累,去做老师,又或者去省话剧团这样的地方呆着,也是有的。

所以方导演这话,还真有点儿说法呢!

程程再三谢了这客气话,就跟着一起去庆功宴了不同于娱乐圈里的杀青宴、庆功宴,省话剧团的庆功宴相当‘朴素’——事业单位,又是一流开外的话剧团,没有多少利益可以说,更谈不上金主。都是每年拿相应的预算的,庆功宴上当然也就没了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感觉和普通公司的聚餐差不多。

中档的饭店,点了差不多的菜,大佬们和主演们一桌,幕后们一桌,配角们一桌。龙套,龙套如果没有幕后或者大佬这种其他身份,是不用参加庆功宴的。经费有限,谁都来的话还不够呢。

程程就和小演员们坐一桌,因为她年纪小,倒是不用面对‘推杯换盏’的酒桌文化。

她只管低头吃菜,旁边的是同样演《春蚕》中女主人公学生的一个剧团成员。她和程程有同台的时候,两人因为年纪相近等原因,倒是在这一天之内熟了不少。大家吃饭吃的差不多了,她就和程程说:“时间还早,姐姐带你玩儿去吧!”

这不是第一次邀请了,不过前几次程程都拒绝了。这一次,程程想了想,点头答应了下来。

她想看看能不能触发别的‘剧情’虽然她还会在话剧团这边呆一段时间,经历很多次回档,但探索别的可能性也是很有必要的。

她现在也越来越懂得该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回档’这一bug了。

吃完饭之后,程程和两个剧团成员一起行动,程程被带到了一家清吧。

程程一开始没意识到这里是酒吧,她上辈子未成年之前没踏足过这种地方。成年之后,又是做偶像的,别人怎么样她不知道,她自己偶像管理做的很好,也没有尝试过这些所以她对酒吧的印象就是来自于影视剧。

那种吵闹喧嚣的地方,有酒有音乐,男男女女气氛正好什么的。

这家酒吧不同,是一家清吧。与其说是酒吧,更像是雅痞了一点儿的咖啡厅。灯光不算很昏暗,只是偏柔和,也没有舞池、紧凑的卡座什么的。只有圆圆的玻璃小桌散落着,另外吧台那边也能坐客人。

程程扫了一眼整个场子,发现这里的客人都有一个共同点——都给程程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非要说的话,就是都很像‘搞文艺的’。那种文艺工作者,或者至少是爱好文艺的人,真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特质。

类似独特的电波,对的上立刻就能感知到,对不上只会觉得无法理解。

程程猜,这里是星城一些文艺工作者、爱好者的集会地,一般人不知道,但死忠很多。估计也就是这些超稳定回头客,撑起了这家位置真说不上好的店。

和程程同来的剧团成员似乎是遇到了认识的人,要过去打招呼。程程今天还不怎么想探索太多(还是重来的机会太多,不太着急),就拒绝了过去打招呼,而是自己去吧台那边坐着了。

吧台那边看到了菜单,这边无酒精饮品还挺多的,程程就要了一杯葡萄汁,慢慢喝着。一边喝,一边听酒吧驻唱歌手演唱一首很有年代的情歌。

歌手唱功是很不错的,气氛很到位,唱完之后还和客人们互动,要请人上去唱歌——酒吧里文艺工作者多,大家都多才多艺,这么做也不怕遇到有人为难。

就在程程做旁观者看戏的时候,歌手忽然指向了她:“就是这位小姐,是的,就是你,请问愿意来唱一曲吗?”

追梦少女(24)

程程站在麦克风前面的时候,其实是懵的。

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迷迷糊糊答应了或许是这么多次回档,让她越来越放得开。也或许是酒吧的气氛太好,这种文艺的、安静的,又有点儿小布尔乔□□调的氛围,让她不自觉就融入其中了,上台唱歌可以说来得正好。

但真正站到麦克风前,她才想到,自己对唱什么歌毫无头绪。

想了想,她对旁边伴奏的乐团说了几句,几秒钟之后,伴奏声开始响起。

这是一首翻唱的西班牙语歌,原本是一部南美电影的主题曲来着。不过电影本身很平庸,只有这首歌当年红了,成为了一首小神曲。

歌曲里流淌出浓郁的探戈风情,叫人迷醉程程上辈子参加一个唱歌综艺,还唱过这歌,好评度很高,有人因此说她唱功很好,其实不比团里的主唱le差。

曲名《谈情说爱》,但本身不是那种小情小爱的歌,歌曲里表达的是强烈的迷醉感、欣快感,与诞生于南美的魔幻现实主义相呼应。

程程唱的时候脚下踢踏,下半身的舞步既随意,又有标准的南美味儿,那种和狂欢、□□、艺术、黑色幽默等等元素掺杂起来的味儿。

作为女团的舞蹈le,边唱边跳,气息稳定是基本的(至少她们当时那支女团选拔时很讲究,这就是基本的)。现在的身体没有上辈子训练那么久之后的素质,但只是这种程度的边唱边跳,那是没问题的。

从程程张嘴唱开始,不少酒吧里地客人都将目光投注了过来。

程程唱的完美无缺吗?那当然不是,但‘惊艳’确实是惊艳了。她站在那里唱唱歌、跳跳舞,‘哒哒、哒哒’,就让人联想到了魔幻气质极强的南美土地上,破旧的房子里,人们彻夜欢聚,就只是跳舞,跳探戈。

最好的舞者跳上一整夜,舞伴换了也不下场,换一个舞伴接着跳,鞋子都要磨坏了。

这就是‘探戈马拉松’。

在难以言说的日子里,用舞蹈燃烧自己——这对其他人其实不重要,但对跳舞的那个人很重要。

程程唱的随意洒脱,没有了上辈子的执着,反而更拿捏住了这首歌的精髓,至少她觉得这是自己唱的最好的一次。

一曲唱完,听众们的掌声和注视也说明了这一点。

程程微微弯腰致意,又对乐队点了点头,这才回到原本的吧台位置。

她再来的时候,原本的位置旁边新坐了一个人。低着头,刘海很长,快遮住一半的眼睛了,但并不难看——这是一个很瘦的男性,露出来的皮肤都有点儿白过头了,像是从来不见阳光的那种。

程程可以看到他的手,一只手捏着笔在酒吧提供的印花小纸片上写写画画,另一只手,中指上戴了一枚银戒,但不是很夸张的那种,他正头也不抬伸出这手去够刚刚点的酒。这是一双很漂亮的手,手指细长有力,皮肤干净白皙。

对方大概也察觉到了旁边有人,停了一下,侧过头看过来。

“唱的很好不过,你的嗓子没什么辨识度哦”

声音有点儿低,但程程听得很清楚。大概是对方说‘悄悄话’,程程也下意识将声音压得很低,小小声说:“谢谢。”

然后就转过头去了嗓子缺乏辨识度这件事,她当然知道,上辈子就有人说啦!她唱功不错,上辈子女团出道,没有拗一个全能人设,就是因为唱功过得去,却没有突出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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