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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她叹了口气,同车夫一道,把这昏迷的男人挪到了马车车厢里。

马车车厢不是很大,但好在庄云黛几个都是小孩子,稍微挤一挤,倒也能盛得下。

只是,为了保险起见,她还是多了个心眼,把这昏迷中的男人双手给捆住了。

庄云黛把自己的手炉塞到了男人怀里,又把毯子给他盖上。

尽人事,听天命吧。

在大风雪来临之前,马车终于赶到了平岭县城。

那人还在昏迷中,若非胸膛有微弱起伏,看上去就像是一具尸体。

庄云黛直接让车夫把人给送到了医馆,她给人松了绑,又留下了诊金,这才带着三个孩子回了家。

只是回家后,胡婶子却有些神色慌张,见着庄云黛她们几个安然无恙的回来,先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又给庄云黛使了个眼色。

庄云黛会意,让几个孩子先去屋子里烤火暖和暖和了。

胡婶子把庄云黛拉到廊下一角,神情有些不太对劲,小声道:“出事了。”

“怎么了?”庄云黛小声问。

胡婶子压低了声音:“采石场那边,出事了。负责那边的官员,好像牵扯到了一桩什么案子,起了内讧,竟然拿着刀直接在采石场里杀起人来!那官员杀了不少守卫跟犯人,再加上昨儿积雪,采石场还塌了方,现在采石场剩下的那些囚犯,都跑了个精光!我家男人也跟着跑了,不跑怕是要被杀!他方才来跟我报信的,让我近些日子外出当心些。咱们这前头就是门面,人来人往的多,我不敢留他,给了他点铜板,让他出去先找个地方安顿一下。”

庄云黛倒吸一口凉气。

这要是真的,怕是真的要出事。

不知怎地,庄云黛突然想起来,她在路上捡到的那个长得跟天仙一样的男人。

“这不是件小事。”庄云黛神色微敛,“近些日子,婶子你外出买菜时也要当心些。”

胡婶子点了点头:“这我晓得。”她又有些惶然,声音压低,“我家那口子,怎么办啊……逃犯,逃犯可是大罪啊。”

庄云黛安抚着胡婶子:“婶子别急,你男人离开采石场也没逃啊,只是采石场现在多了个杀人狂魔,大家留在那儿,岂不是只能等死?眼下出来归出来,又没有逃走,也算不得什么大错……只是,你可千万记得要跟你男人说好,别再往远跑了,先看看风头。”

胡婶子听着庄云黛安慰她,连连点头,有些发愁:“说得是。我家那口子,还有不到两年的刑期就满了,哪就至于逃了呢……眼下也不过在外头静观采石场那边的变动罢了。”

庄云黛又安慰了胡婶子几句,胡婶子这才心下稍安,压下了这些纷杂的念头,跑去忙活前头店里的事了。

庄云黛按了按眉心。

许是上辈子过得太惊心动魄,这辈子她只想过点普普通通安安稳稳的小日子,像如今有个自己的小院子,开个小店,快快乐乐的同弟弟妹妹生活在一起,这样就足够了。

像方才胡婶子说得,采石场的那场动乱……

这种不安定的因素,总让人心里有些不大舒服。

庄云黛叹了口气,想起前些日子让人挖的囤粮食蔬菜的地窖,默默的想,或者应该多囤些粮了。

风雪夜归人

风雪果然起来了。

这大风雪,多多少少还是影响了些生意,串串店里人不如往日多,但人也不少,桌子坐满了一大半。

庄云黛眼下不用在串串店一直盯着,只需要提前把料汁熬好便是。

她从后头撩起厚实门帘进店的时候,串串店里的食客都热情的跟她打招呼:“庄店家,许久都没见你来店里了。”

庄云黛挺喜欢旁人称她叫店家,带点儿烟火气,又带点儿对她这事业的肯定。

虽说最早喊的人,是揶揄打趣居多,还带了点讥讽。

女人也想做「店家」?

但见着庄云黛坦坦荡荡从容不迫的认下了这个称呼,对方隐着的那点儿小心思反而就显得有些可笑了。

到了现在,「庄店家」,已经成了庄云黛在这三云串串店里的标称。

“怎么是我许久不来店里,我昨儿不是刚来过?分明是你许久没来了。”庄云黛笑着,又去看店里生着的炭炉,“炭火你们觉得暖和不?我再加点炭?”

犹如老友般闲谈。

店里的食客们都笑了起来:“你店里这暖和的我们都不想出去了,倒也不用再加炭。”

他们喜欢来这三云串串,除了因着这串串的调味,全县做串串的加起来都比不过,还一个便是这三云串串店的店家庄云黛,着实是个让人很难不喜欢的小姑娘。

她跟人说话,态度都是闲适的,从来不带半分架子。

无论你进店,是要一串还是要十串,她待客都是一样。不会冷眼待人,也不会热忱到人不适,是那种让人如沐春风,好似同朋友闲聊般的感觉。

角落里那张桌子有人抬起头来,似是有些苦闷的看了一眼庄云黛,没有吭声。

倒是庄云黛,看到了他,主动打招呼。

“天谚哥哥今儿休息啊?”

唐天谚心里越发苦闷。

庄云黛待他看似一如从前,但他总觉得,不该是这般客气。

“嗯。”唐天谚闷声应了一声,有点没话找话,“费子晋呢?好些时候没见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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