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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节

 

不是他对猪脚有什么歧视,但这东西却是很少出现在平常饭桌上。想到猪脚饭,他就想到了肥腻。

不过阿彤想吃,他就姑且一起去尝尝吧。

苏彤带着两人,来到商业街后面一条小巷子里,显然新开业不久,就卖猪脚饭的小铺子。

坐下后,苏彤告诉他们:“别看现在客人不多,可有句话叫酒香不怕巷子深,等过些日子打出名堂了,我们再来就未必有位置了。”

只卖猪脚饭,老板也不用问他们想吃什么,只问大份还是小份。

苏彤问其他两人,朱小妹不懂,出来吃东西从来都是听她的。

陆一诚并不是很饿,再想到猪脚这么油腻,还是选了小份。

苏彤看出他多少有些顾忌,贼兮兮笑了笑,心道,一会可别吃得比她还多。

她朝老板挥了挥手:“要三分小的猪脚饭,再上一碟纯猪脚。”

“好咧。”老板应下,开始有条不紊干活。

从冒着热气的锅里捞出一大只猪脚,舞着菜刀剁剁剁,很快就把半只猪脚切成片片均匀的肉片。

盖在大碗白米饭上,淋上卤汁,看着就可口诱人。

三碗猪脚饭端上桌,老板又麻利把剩下的半只猪脚剁了。

苏彤额外要的一盘纯猪脚也端上来了,迫不及待拿起筷子开吃。

这间猪脚饭店,也是她某日中午闲逛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还没吃,只看着那卤得极诱人的猪脚,就让她想起了曾经很喜欢吃的隆□□脚饭。

那家饭店,曾经支撑她熬过了一个很漫长的失业期。

也许是因为这个,她对猪脚饭有着一种莫名的感情。

它不是什么高端食材,却不失美味营养。

它难登大雅之堂,却是繁华喧嚣的都市里,许多许多普通人的美味佳肴。

多少在异乡打工的普通人,都曾被一碗猪脚饭温暖。

猪脚饭,就像饥饿年代那可以裹腹的大番薯,是普通人人生低谷里的那道光。

于是那天,哪怕已经吃过午饭,她也还是进店坐下。

吃了第一口,她想法就变了。这是天意,老天爷让她来此吃如此人间美味。

她承认,什么难登大雅之堂,什么普通人的口粮,都是虚的,上辈子她能在失业期天天吃无非是因为它是自己能负担的起的范围内最好吃的。

猪脚饭,它就是最配的。

她虽然吃着东西眼睛也一直留意着陆一诚,想看看他一会吃进嘴是什么反应。

陆一诚哪可能没注意到妻子的注视,心里想笑,淡定吃了第一口。

原本淡定的脸,快速闪过惊奇。

他错了,就不应该去怀疑吃货妻子的口味的。就她那张嘴,但凡有那么点不好吃的东西,都别想她吃第二口,更别说第二回。

这猪脚饭,毫不夸张的说,出乎他意料的好吃。

于是,他又夹了一大片进嘴。

苏彤终于可以开始打趣他了,笑眯眯问:“怎样?好不好吃?”

陆一诚老实点了点头,非常好吃,并且也认同妻子刚进来时说的话,等这家店卖出名堂了,以后想吃估计也难了。

“在刚听到吃猪脚饭的时候,是不是有些抵触?现在是不是打脸了?”

陆一诚笑了笑,柔声和妻子说:“阿彤,夫妻间无需把话说得那么尽。一会吃完饭,我和你去车里拿给你的礼物。”

“你说的对,夫妻之间,讲究的是心有灵犀。”不说这个了,她巴巴看着他,问:“你给我带了什么礼物?”

“一会就知道了。”陆一诚卖起关子,本来是想给她个惊喜的,唉,都因这一口猪脚饭。

每个人都把自己碗中的饭和猪脚吃的干干净净,就连那盘纯猪脚也是一片不胜。

朱小妹意犹未尽,如果不是已经吃太饱了,她真想就买只猪蹄啃啃。

“老板娘,你真的好会好会发现好吃的。”朱小妹满足夸赞,这话频繁的,几乎都要成为她的口头禅了。

苏彤有些得意,也许这就是身为吃货的嗅觉吧。

吃过午饭,朱小妹回了店里,苏彤则和陆一诚去拿自己的礼物,顺便散散步。

路上慢悠悠走着,苏彤也有机会问,他中午怎么突然过来了。

“来看看你的饰品店收尾工作进展到哪一步了。”这话有点伤感呢,陆一诚看了看妻子。

她并没有露出半点伤感,相反地,双眸还突然迸发出神采,和他说起上午的事。

“今天有个经常来的小姑娘过来,我们简单聊了会。”

“嗯?”

“我的手工饰品店虽然没能赚钱,也没能走太远,不过也是在极少数喜欢手工的人心里留下了一抹印记的。”

这就够啦,也是很大的满足。她相信那个小姑娘,在以后的人生里,都会记得在她饰品店做手工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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