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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钱云笙的整张脸都黑了下来,面前的少年当着他的面便如此放肆,实在是恨得人牙痒痒。虽然他现在立即就想要拽过顾明月把她整个人抱入怀里,宣示所有权,可对方是顾明月名正言顺的弟弟,他货真价实的小舅子,二人动作亲密,也让挑不出什么错处。

真正引燃导火索的,是雪兴泽的下一句话。

「我也长大了呢,姐姐,你感受到了吗?」

顾明月略微有些尴尬了,钱云笙则是满腔怒气濒临爆发顶点,而石小曼,则是悠閒地站在一旁看热闹。

雪荷泽嫁给雪兴泽,在当年雪家决定收养兴泽的时候,未尝没有做这样的打算。雪兴泽完全是按照雪家继承人的标准来抚养的,雪荷泽若是嫁给他,想也不会过得太差,仍是娇养着的金枝玉叶。

只不过这几年时事变迁,政权交替,种种因素使雪家决定把雪荷泽送出去联姻,却不曾想到她对联姻无意,竟还能惊世骇俗地与戏子私奔。

石小曼并非不看好钱云笙,而是在这个世道,若是没有点过硬的势力,如何才能护得住她最最心肝宝贝的,视作亲生女儿的外甥女儿。

相比较,还是托付给从小看到大,知晓脾性的雪兴泽更让人放心。

可惜顾明月无意雪兴泽,就是原来的雪荷泽,也从来都把他看做亲人而已。

年轻人们的情情爱爱,她便不掺和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对于这一点,石小曼向来看得开。虽说是看得开,却也不容易接受顾明月与戏子私奔的事实。只她知道年轻人一贯面对爱情难以自控,就算是她,不也曾有那么一场风花雪月的过往么。

「阿泽,不要闹了。来,我给你介绍,这位是钱云笙,我们在过来的路上已经结为夫妻了。」顾明月欢欣地笑着,拉过钱云笙热情地为雪兴泽介绍。

钱云笙嘴角勾起一抹笑,不卑不亢地面对着似笑非笑的雪兴泽,两个男人在沉默中用眼神无形地厮杀。半响,雪兴泽伸出了右手,「钱老闆。」

「雪少爷,久仰。在下现今已非仙霓社班头,实不敢当老闆二字,如雪少爷不嫌弃,不妨唤在下姐夫如何。」钱云笙皮笑肉不笑地握住雪兴泽的右手,语句间看似寒暄亲近,实则火药味浓重。

雪兴泽与钱云笙握住的那隻手上,骨节更加突出分明了,白惨惨地几个突起周围环绕着膨胀的青筋。

「钱云笙,你也配做我的姐夫?」

灰蓝色军装少年的语气带出了森森寒意,其中夹杂着彷佛冰川崩裂般的残暴与锐利,他慢条斯理地抽回自己的手,随后用外套口袋里的丝帕罩住,开始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仔仔细细擦拭。那张透出淡白的薄唇虽仍然保有笑的痕迹,却漫出了阴郁狠戾的味道。

他怎么会和下九流的戏子握手?不过是想要羞辱他一番罢了。

钱云笙垂眼用余光打量起被雪兴泽扔到自己肩膀上的丝帕,他神色如故地把它取下,放在手心里迭好,不慌不燥,甚至连一丝怒意也无,手上的动作简直称得上是赏心悦目,风度翩翩。末了,他把手帕收到衣兜里,笑如春风道:「雪少爷,令姐一路车劳顿做,已是疲惫不堪,不好一直在这院子里吹风,在下先与她到厢房收拾打理一下,还望见谅。」

竟是一个字都没有提到手帕。

钱云笙语气平稳,神情坦然磊落,轻描淡写地用叙话家常的寥寥几语,把亲疏关係理得分明,堂堂正正地告诉雪兴泽谁才是顾明月身边的男人。他与顾明月情投意合,只要此情不移,那他配或是不配又岂容他人置喙,只要两人能安心地过小日子就好,故而无需去生气,去解释,去辩驳。

事实压倒雄辩,处于有利地位的人无需自降身段地去争抢,钱云笙的心态放得极好,以至于两相比较,雪兴泽此番的针锋相对显得年轻气盛,不免落了下乘,。

雪兴泽感觉自己好像一拳打在了弹簧上,不光没能伤到对方,甚至还被自己反弹回的力量给伤得够呛,实在是有够憋火。他双手握拳,牙关紧咬,却硬生生地把嘴角挤出一丝弧度,侧过身子往旁边后退半步,只道姐姐好生休息,连看也未看钱云笙一眼地转身离开。

「且慢。」

身后的男音娓宛曼妙,听在雪兴泽的耳里却如魔音灌耳,他加快了脚步,避免自己按耐不住折返给他一顿枪子儿。

「唐大少可返回上海了?」

跨在门槛上方的脚生生地顿住了,雪兴泽僵立在门边,微微侧头。

顾明月轻轻拉扯钱云笙的衣角,反被他按住了手。

「来时火车上受了他不少『照顾』,望雪少爷下次见面时,帮忙带声问候。」

少年的身形猛地打晃,却很快稳住了,他一手支在门框上,一手扶正头顶的大檐军帽,低头沉声道:「知道了。」

初冬的北风有些凉,却比不上雪兴泽心里的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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