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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书网 > 年代文中的妖娆女主觉醒了[六零] >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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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不受控制的,幸芳又想了一遍那些让人生气的剧情。要不是嫌臭,幸芳肯定要拿着那条烂鱼去金家,回敬金浩一二。

书里的幸芳被爱情糊住了眼睛和心灵,看不出金浩这么明晃晃的不上心。现在的幸芳绝对不会那么傻了。

幸芳再次告诫她自己,以后可得当个长眼睛的聪明人。别光听甜言蜜语,被渣男忽悠。

这么想着,卖鱼的摊位到了。此时他才出摊不久,还没开张。它摊位上的鱼不少,但再多的鱼,也不耽误幸芳一眼就发现那条丑鱼。只因为,它这会就已经臭了。

要不是现在人都吃不饱,没人会浪费粮食,这样的鱼,白送给别人,都没人要!

“大叔,我要一条便宜的鱼。”

幸芳是南九公社有名的大美人,集上的小贩子和集混子,基本都认识她。村里没有秘密,幸芳一开口,卖鱼的大叔,就知道她是要去城里相对象还没钱买礼物。

本着成人之美的心思,大叔指着一条还算可以的鱼,对幸芳说:“这条,你要是要的话,就给我一毛钱拿走。”

大叔指的那条鱼,最少二斤,看着也很新鲜。正常卖,卖两毛钱有的是人愿意买。他一毛钱卖给幸芳,简直是良心白菜价。要是幸芳有钱,她肯定不会拒绝。这可是肉,拿回幸家,段三萍绝对喜欢。可惜,幸芳没钱。她只能遗憾的摇摇头,指着那条臭了的丑鱼对大叔说:“叔,这条,五分钱卖我行吗?”

大叔闻言迟疑了一下。他本想说这鱼臭了,拿去未来婆家不好。但他和幸芳就这点赶集的微末交情,交浅言深,说多了不好。让他把一条好鱼一毛钱卖给幸芳,已经是他能帮助幸芳的极限。五分钱,白送幸芳一条好鱼,他肯定舍不得。最后看幸芳执意要买那条臭鱼,他就找了一个大叶子,把鱼给包了起来。并且只收了幸芳两分钱。

幸芳知道大叔在照顾她,立刻真诚的笑着跟他道谢。大叔闻言,憨厚又尴尬的笑了。这可是一条臭鱼,要是幸芳因为它跟婆家吵架,估计她就后悔谢他了。

为表歉意。大叔打包的很仔细。可惜现在天气热,那鱼的臭味,就不是一片叶子可以隔绝的。幸芳知道这鱼内有乾坤,也不嫌弃它臭。付了钱,就干脆的拎着鱼走了。

幸芳今天穿了一条藏蓝色的长裙,一件天蓝色、八分袖的斜襟盘扣衬衫,乌黑自带卷翘的头发,被幸芳扎成了两条好看的麻花辫,辫子上还绑着淡黄色的蝴蝶结。蓬松的空气刘海,粉白的脸蛋,多情的桃花眼,高挑玲珑的身材,幸芳走到哪都是人群的焦点,

她本就长的好看,这么一打扮,就更让人移不开眼。可惜,一条臭鱼,破坏了这份美感。

仙子一样的幸芳,拎着一条臭鱼走在路上,怎么看怎么的滑稽。别人替幸芳心酸,感叹她命苦,幸芳本人却没感觉。

想着小钱钱,幸芳这回心情很不错。挑着人少的路,走到一处偏僻有水的地方。确定四处无人,幸芳才停下来,拿出捡来的树枝,划破了丑鱼肚子。

这条丑鱼是真的要烂了。幸芳用树枝轻轻一划,它的肚子就破了。然后一股比刚才更臭的味道,霸道的蔓延开。

未免这味道,把不相干的人引过来,幸芳速战速决,从胖胖的鱼肚子里,掏出来三个大珍珠和一个珍珠大小的金豆子。

是的,这就是幸芳要找的宝贝。也是这条胖鱼死亡发臭的主要原因。这条鱼不知道在哪吃了这些宝贝,结果无福消受把它给害死了。

书里,这些东西,全便宜了金浩。段三萍嫌弃鱼臭给扔了,金浩嘴硬说这是好东西,要拿回家里给炖了。然后,幸芳收拾鱼的时候,发现了这些东西。当时她们高兴极了,金浩更是第一次亲了幸芳,说她是他的福星,会给他带来好运。

结果,幸芳刚高兴两秒钟,这些东西就被秦小丽抢走了。秦小丽说鱼是金浩买的,鱼肚子里藏着的东西,当然是她的。幸芳对此没有意见,并觉得她说的没错,跟她一起夸金浩眼光好……

类似这样的傻事,书里的幸芳干过很多。好在老天爷眷顾,这回幸芳开窍啦。

把珍珠和金豆子用水冲洗干净,藏在口袋里,幸芳看着发臭的丑鱼,找个垃圾堆,把它给扔了。

书里,这条鱼最后被幸芳吃了,结果她为此拉了三天的肚子,差点拉脱水进医院。这回,幸芳可不敢细心的舍不得扔了。

扔了鱼,幸芳又找了个有水的地方洗干净了手。确定身上没沾上鱼腥的臭味,她才起身离开这个偏僻的角落。

◎找女配斩渣男桃花◎

风和日丽的日子,农村人起的都早,幸芳五点半出的家门,这会她收拾好了臭鱼,也还不到六点半。这个点,早起干活的,还在地里没回来,闲人们又都在集上溜达,所以路上的行人很少。

公社去舒城的汽车,每天早上七点准时发车。然后,每隔两个小时,再发一辆。如果哪天进城的人少,凑不满一车,就会再等等,等人够了,把两趟车合并成一趟车发车。

时间还早,幸芳想把珍珠出手,换点小钱钱,就直奔公社最有钱的苗家去了。

苗家当家的是公社主任,他家大儿子在部队当兵,二儿子在供销社上班,小儿子是筷子厂的会计;他家大闺女嫁进了城里,小女儿是镇医院的大夫;他家三个儿媳妇也都是吃公家饭,可以说是一家子能人,是公社出了名的五好家庭,极其的不差钱。

苗家有钱,也舍得花钱,这么好看的天然珍珠,是做首饰的好东西,别人觉得没用,不愿意要,苗家爱美的小女儿苗枝妹肯定会喜欢。

果然,幸芳到了苗家,找苗枝妹说明的来意,她立刻就高兴的说要买。

“你多少钱出?”苗枝妹爱不释手的捧着珍珠,眼里闪烁着喜爱的光芒。

她今年十九,也在相看人家。如果拿这上品珍珠去做上一对耳钉送给未来婆婆,肯定能讨到她的欢心,让苗枝妹的婚后生活更加的顺遂。

想到前几天王媒婆跟她说的话,苗枝妹俏脸微红,心里对幸芳的珍珠更加的势在必得。

幸芳和苗枝妹对珍珠都没啥研究,不知道它的价值,但天然珍珠肯定不好卖白菜价。幸芳的这三颗珍珠,是直径都有15左右的大珍珠。它们色泽温润,颜色一颗纯白、两颗淡粉,形状极好。握在手里冰冰凉凉的,手感极其舒适。

幸芳想到书里秦小丽在二十年后,把这三颗珍珠卖出了三百的高价,就大着胆子试探着跟苗枝妹要了十块钱。

头一次做买卖,幸芳紧张的很。她不断设想着苗枝妹的回话,预备跟她好好的讨价还价,让这三颗珍珠卖一个好价。

现在不是二十年后,如今大多数人都在温饱线挣扎。段三萍攒了半辈子钱,存款也没有十块。因此幸芳这报价真的很贵。苗枝妹不是二十年后秦小丽碰到的有钱人,她对珍珠的需求没有那么迫切。

听到报价后,志在必得的苗枝妹立刻犹豫了。十块钱是她半个月的工资,有钱她也不敢这么大手大脚的花。但有钱难买心头好。幸芳这珍珠不错,她不买肯定后悔,于是她讲价道:“三块钱,一颗珍珠一块钱我就买了。”

“八块,天然的大珍珠难得,尤其我这还有两颗淡粉色的,你十块买都不吃亏。要不是急用钱,我根本舍不得卖。这东西能当传家宝的。”

苗枝妹闻言,更加心动,咬咬牙加了加价道:“五块,真不能再多了。”大不了少吃一顿红烧肉。但不能超过五块钱。

“好,成交!”

幸芳忍着激动,跟苗枝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她对珍珠的心里价位是五毛钱一颗,苗枝妹给的价钱,直接给她翻了好几倍,她怎么会不卖?传家宝的说法,就是幸芳为了加价随口说的。她其实很不喜欢这些跟金浩有关系的东西。

两个人高高兴兴的交易完,苗枝妹看幸芳打扮的这么漂亮,好奇的问她:“你这是干嘛去?”

捯饬这么漂亮,幸芳该不会是去相亲吧?苗枝妹有点好奇是什么样的男人,值得幸芳这么下血本的折腾。该不会是幸芳也找了一个城里人吧?苗枝妹暗暗的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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