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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菁有些喜出望外,自从来到台北,她基本是坐吃山空的状态,故而无奈隻得重操旧业。如果能有一份稳定的收入,那倒是踏实了很多。
笛飞又从兜里掏出一沓钱递给芦菁道:“我刚发了薪水,眼下倒是没有用钱的地方,你先拿着用。”
芦菁推辞一番,笛飞却笑道:“你别多心,这钱在我这儿也不过是白放着,你若非不收,就当是我借你的,等你领了薪水再还我也是一样。况且,我不会做饭,少不了来你这里打打牙祭,怎么能不交伙食费呢?”
芦菁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收下了钱。其实,笛飞并没有给芦菁找到工作,随国民政府迁往台湾的有几百万大陆人,工作机会十分紧缺,就算有工作,也是先安排退伍士兵,根本不会轮到芦菁这种人。笛飞本来天真的以为,凭自己的身份,帮芦菁要求一个大学里打杂的工作不过是举手之劳,可谁知道工作岗位早早就被人占了去,她也无可奈何。可她又实在不愿意看到芦菁重操旧业,隻得说要过几个月,她再去别的地方想想办法帮芦菁找一份工作。
可几个月又几个月,芦菁依旧没有等到工作。笛飞倒是准时送钱来,可芦菁心里也逐渐明白了过来。
这天,笛飞又来到芦菁家里,带了一些大米和肉。从昏暗的走廊进入芦菁的房间,一下子亮堂了许多,芦菁一眼看见笛飞的皮鞋磨坏了。
“你的鞋怎么了?”芦菁开口道。
笛飞低头看了一眼,笑笑道:“可能年头久了,总是磨这里,就破了,我也不常穿这双鞋,没注意。”
芦菁心里明白,虽然笛飞收入不菲,但她同时接济着自己和好几位绍兴籍的寡妇,生活肯定是有些入不敷出的。芦菁上下打量着一身旧衣的笛飞,回想起当年秦淮河畔,一身名贵西装光鲜亮丽的“二少爷”,不由得心里沉沉的。
趁着芦菁去厨房端菜,笛飞从兜里拿出一沓钱,一如既往地轻放在了芦菁枕头下面。芦菁自然是知道的,在笛飞离开前,芦菁叫住了她:“你等一下。”说罢,芦菁走到枕头旁边,拿出那一沓钱又交还给笛飞。
笛飞有些惊讶,正欲开口,芦菁却打断了她:“从今往后,你不要给我钱了。”
笛飞沉吟片刻道:“我知道你心里不舒服,那这样好不好,你每天定时帮我打扫房间,算是我雇你行吗?”
芦菁失笑道:“你这是千方百计找借口要把钱给我啊。二小姐,你是怎样的人,如今就算落魄,也不该至此。我这个地方,不该是你该来的,没的脏了你的眼睛。我知道,你多一半是为了芝荔姐姐。可是,你自己这日子也总得过下去吧,如今也40多岁的人了,你若愿意找个人踏踏实实过日子就找个人,若不愿意,就自己好好过生活吧,自己手里攒一些钱,养老也是好的,何必都浪费在我身上,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