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
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会有这种事情啊?这是本体穿越吗?魂穿好歹还能解释,但本体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别告诉我其实是像诡〇之主里的剧情一样世界突然毁灭了,我作为天选之子被未知力量保留下来到了二周目的世界……那我要发疯的啊!
现在的状况比之前的地狱开局没好到哪去,虽然变年轻了,但问题是一分钱都没有。
之前埋的黄金如果没被发现的话倒是可以取出来,只是现在我来到了新的出生点——华盛顿!
我已经不想去想自己为什么是在华盛顿海滩醒来的,重点是华盛顿离芝加哥大约有1100公里,这个时代没有车也没有修公路,骑马过去要好几天,我也没钱买火车票。
眼下唯一的办法看来就是先找个餐馆打工,赚到路费后去芝加哥取出黄金,考虑到芝加哥之后都是□□和穷人,最好的选择是去曼哈顿买房,然后开始当咸鱼。
不过我很怀疑能否说服乔尼相信我就是格温妮丝,让他把遗产还给我。问题是我变回原本的自己后那好像也不再是我的遗产了……而且最要命的是,我现在的身份还是亚裔。
虽然这个时代好像和我知道的历史不太一样,好像没有颁布排华法案,总统也不是我知道的那位历史总统,似乎是个很努力工作又公平,一心想把国家建设好的人。
就是法尼·瓦伦泰这个名字真的很怪,总统叫funny·valente,哪个正经人会叫“有趣的情人节”?简直像个□□明星的艺名……总之亚裔依旧做什么都被歧视,就在刚刚我已经感受到周围那些不友好的眼光了,好像自己站着呼吸都是错误。
“让开,没钱别挡在这里看着不买,肮脏的黄种人!”
我才盯着反光玻璃走神一会,从商店里已经走出来一个看起来脸色不善的男经理,他穿着笔挺的西装,留着小胡子,态度凶恶地驱赶我。
“影响我们接待客人了!哦,你穿的倒是不错,哪里偷来的衣服?”
……曾经身为富婆的时候大家都对我很尊重,一旦变回原本的自己,就能深刻体会到这个狭隘的时代里的人们有多么恶毒刻薄,尤其是在对待亚裔的时候。
虽然知道时代的局限性,但我依旧有些恼火。只是我现在毫无办法,如果他动手打我的话,吃亏的只能是我,警察肯定会不听任何解释就直接抓我而不是白人……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我的眼前慢慢显形出了一个手握权杖,戴着王冠的骷髅,伴随着浓雾一起,犹如鬼魅般缠上了那个白人经理。
“——?!!”
我一下子惊呆了,还没意识到那到底是什么,经理好像看不到那东西,也没有察觉到那团浓雾,骂骂咧咧地准备转身回店内,那个皇冠骷髅突然高高举起它的权杖,猛然刺穿了对方的右手。
“哎哟!”
经理吃痛地大叫一声,他顿时低下头,一脸茫然地盯着自己莫名其妙被穿透的手。而我看到那团浓雾慢慢钻进了他的伤口,然后经理的手不由自主地动了起来。
“手,我的手怎么不听话了!”
他惊恐万状地盯着自己的右手,那只右手就像是受到了什么东西控制一样拽着他往前,经理拼命想要抓住自己的手,然而下一瞬间,他的右手突然一把按到了一个红脖子壮汉的屁股上。
“……”
场面突然安静了下来,红脖子突然停下脚步,眼神极为恐怖的看了男经理一眼。
“……不,不是的,对不起先生,这是个意外!”
经理顿时哆嗦了起来,他连忙发出讪笑,并试图把手抽回,然而他的手依旧不受他的控制,在他用力拉回去之后,再次又重重地拍上了红脖子壮汉的屁股!
“我看你是在找死!”
红脖子一拳打了过去,经理来不及发出一声惨叫,直接被击倒在地。
“真恶心!”
红脖子朝经理身上吐了口口水,转身骂骂咧咧走了。周围看到刚刚发生事情的人都不敢吱声,戴着皇冠的权杖骷髅漂浮在人群中间,但却仿佛无人注意到它。
我错愕地看着倒地不起的男经理,以及慢慢从他伤口里重新冒出来的雾气,突然意识到这是怎么回事。
曼登·提姆之前说过,只有拥有替身能力的人,才能够看到替身。
老富婆曾经和j·盖尔一起穿过一个叫“恶魔掌心”的地方,
j·盖尔觉醒了杀人魔的能力,
老富婆虽然从未展现过替身,但并不意味着她没有。我当时看到了曼登·提姆的替身,但我作为富婆的时候没能使出过替身,很有可能是那具身体已经太老了,不足以发动超能力。
而我可能继承了富婆的替身能力。
刚刚我才开始生气,这个皇冠骷髅就自动出现并攻击了那个对我不友善的家伙!它显然是在执行我的意志并保护了我!
身体一变年轻,精神果然也不一样,突然感觉整个人好像也没那么丧了,原来我也有超能力!
虽然比起曼登·提姆的绳索,甚至能变成恐龙的迪亚哥,我的替身是个戴着皇冠的骷髅似乎有些吓人。它攻击发动的前提似乎是要在对方身上开个洞,然后和骷髅一起出现的浓雾就会钻进去控制对方的身体……听起来真的很恐怖!像个邪恶巫婆才会有的能力,倒也和原本的老富婆挺相配呢。
但因为现在它能帮我,感觉皇冠骷髅也挺顺眼……
我决定给它起名为“正义”。
这个意料之外的发现顿时让自己心情放松了不少,至少不至于在一个人生活或者坐火车的时候被种族歧视者攻击,本来还担心挖到黄金后守不住怎么办,现在已经不用怕有人来抢劫我了。
我得尽快攒出一张火车票的钱去芝加哥,于是我很快给自己做了一个计划。
这个时期美国普通人日薪大概只能赚一美元,打字员是比较高薪的职业,每月能赚五十块,但只有白人女孩可以得到这种体面的工作。就算我在现代念过大学,他们也不可能给我一份办公室的工作,我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去餐馆刷盘子。
不过好在只要赚到十块钱就行了。
只是十块钱也不好赚,因为每日除了存下钱之外还有食宿费的开支,我是绝对不能不洗澡睡大街的,当然也有来钱比较快的方法,就是利用替身去偷别人的钱……但感觉自己还没到那种需要放弃尊严的地步,因此我决定先老老实实打工,大概只要干个十天左右,就能存出回芝加哥的路费了,运气好遇到大方的客人的话还可以得到小费,总的来说还算不错。
就算有了超能力也得保持守序,不能随意滥用防止被卷进危险的事件中。
我现在正在华盛顿中心,普通人工作其实需要介绍信,要付钱才能在职业介绍中心取得,很多人会被安排到不适合自己的工作,然后干了半天就被解雇,形成恶性循环,所以街上的流浪汉越来越多,当然华盛顿因为是首都,流浪汉基本都被赶走了。不过因为我的英语口语很流利,长得也很可爱,直接去了一家法餐馆自我介绍了一下后就得到了一份服务员的工作。
日薪一块,食宿费一周要收取三块,从工资里扣,也不是不能接受。
只是从作为一开始住大房子,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富婆变成现在这样还是有点落差,但还是有机会从乔尼那里取回遗产的!我尽可能让自己保持乐观,并准备开始工作的时候,餐馆里陆续来了几位似乎身份高贵的客人。
经理一看到他们后立刻挂上了clsed的牌子,不过他们中间的那个金发胖叔叔很大度地表示没关系,让老板正常营业。这个餐馆的位置离华盛顿特区很近,会有政府官员来用餐并不意外……但是在那群男女中,有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