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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节

 

江闳却大喜,在江玉枫面前连连夸赞薛凌“此子必成大器”。

行事果断,手腕凌厉。眼看陈王妃落胎,就换手刺杀陈王,挑拨皇帝与霍家反目。又演的一场好戏,天衣无缝的将自己置身事外。当年薛弋寒要是有这个心境,今天不定是什么局面。

他只当薛凌是在雨中演戏,却猜不到,薛凌,终究还没到心如死灰的地步。恨是真的,痛,当然也是真的。

霍云昇被贬为守卒,可底下的人,哪儿敢真的天天让他去守城墙。故而日子倒闲下来了,三天有两天都在府里呆着。

霍准倒也没说其他什么,只是被贬而已,人也没出京,于霍家不算什么大损失。歇上些时日,随便找点什么由头,就回去了。倒是魏塱这番举动,实在让人放不下心,今日能死一个王爷来对付霍家,明日就不定要死谁。他得在拓跋铣一事上动作快点。

这样一来,就算京中禁卫军之权丢干净,有西北和拓跋铣连手,量那魏塱也不敢轻举妄动。

霍准叹了一口气,还真是有点可惜。他是想陈王那个短命胎儿生下来的,这一岁的娃娃,比二十来岁的听话啊。

也许,该让云婉努努力了。

人一闲着,总免不了要去思索那些让自己费解的事。霍云昇在书房里用各种字体将明字写了一遍,有空就瞧。

他自然没工夫去查魏熠是怎么死的了,查出来,还能怎样不成。雨西的死,反而让他辗转反侧,看上去似乎是魏塱为了引开自己动的手脚。

但这无法解释,杀手为什么要折磨雨西那么久。

他查了雨西脖子里拔出来的珍珠钗,自然没什么收获。嘴里抠出来的珠子也辗转了好些人,仍旧没翻出什么花样。唯一的线索,就只剩那个“明”字了,究竟代表什么意思呢?

雨西经手过的任务一件件的汇聚到纸上,厚厚一叠,霍云昇都不记得,霍府在背后参与过那么多事了。

一张张的翻,明县两个大字终于出现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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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肠声

“诸位睡觉,且不要忘了睁着一只眼睛”。

霍云昇一看事件名字,立马将当年明县经过回想了一遍。薛弋寒之子跳崖落水,他以人偶丢下去追踪。有人来报,人偶在明县附近一个小渔村出现。他立马带人赶了过去,却一无所获。

数日之后,明县出了一枚鬼工球的腰佩,这种物事不足为奇,奇的是,那枚腰佩里,有一株九死还魂草,也就是西北人称的卷柏。干如枯枝,遇水即活。

此物是西北境独有的植物,本就少见,其他地儿更是闻所未闻。那么巧就刚好出现在明县。十有八九,是薛凌的随身之物。他当机立断,手上精锐尽数出动,将明县围的铜墙铁壁,足十日才撤。自然,仍旧没抓到薛凌。

且此事一过,薛凌宛如从世上消失,再无任何蛛丝马迹可寻。最终没办法,他只得找了个替死鬼,塞进山洞里,烧的面目全非,拖回来交差。

霍云昇握着手上薄薄的一页纸,上面对明县一事只有寥寥数字,却叫他不寒而栗。翻遍所有的事,唯有明县二字带了个“明”字。雨西想说的,会不会是这个?

会不会,陈王府一事,不是天子的手笔。是薛凌,是薛凌回来了。薛凌杀了雨西,薛凌杀了陈王,为的就是挑拨霍家和魏塱相互猜忌,置他霍家于死地?

他赶紧灌了两口茶,把这个念头压下去。京中并无薛家势力,就算薛凌当真没事,也不该有这个能力,在驸马府和陈王府来去自如。单陈王府上魏塱的眼线,也不会允许这事发生。

指甲在那个“明”字上面来回刮了几道,霍云昇还是觉得自己想的太过荒诞,决定先不与霍准商量此事。他将写有明县的一事的纸移到烛火上,焚了个干净。

静坐了一会,霍云昇又想起了什么似的,去霍府库子里翻箱倒柜了好一阵,摸出一个尘封已久的盒子。

里头一枚鬼工球配着穗子静静躺着,正是薛凌当年当掉的那枚。他当年从当铺收回来,当个物证存着,难得今日居然还在。

霍云昇沉吟了一会,拿着腰佩出了库房,唤来雨东耳语了一阵,雨东便拿着腰佩出了门。

京中最大的玩物铺子福瑞轩来了新货,是一位神秘人委托拍卖的。好家伙,那手艺,白玉这么脆生的东西,竟然是雕了核桃大颗鬼工球,套了七层之数,层层纤毫毕现,也不知是哪位大家的手笔。更让人称道的是,里头竟然有一株卷柏,这可就是画龙点睛之笔。

福瑞轩放出消息,要在大堂里连展示七日,然后拍卖,价高者得。且过几天就是节气谷雨,故而会在当日将那枚鬼工球浸入水里,让大伙儿亲眼看看,里头的卷柏是否有假,顺便应应节日的景。

这东西真是赚足了话题,几乎是一夜之间,便传遍了京中。爱好风雅者无不翘首以盼,大有不惜倾家荡产要将此物收入囊中之势。

薛璃近来过的自然不太顺畅,江闳不再指点他政事之后,满腹经纶于家国大业,不过徒惹笑话。自家婚事又是世俗所弃。金銮殿上,他逐渐成为边缘人物。这几天江玉枫也对他没什么好脸色了。

父亲的改变还有缘由可想,大抵是为了薛家一事,想让自己谨小慎微一阵,不要太引人注目。可江玉枫的态度,就实在不知道为何了。

但这些事,也就是偶尔感叹片刻罢了,他还有几日江玉璃可做呢,等婚礼一过,京中的江玉璃就要换一个人活。

这样也好,他觉得自己并不喜那些尔虞我诈。也许,到时候,能做个普通闲人,寄情山水,逍遥自在。故而,他索性更加形骸放浪,每日与些公子哥儿饮酒作乐,自然第一时间听说福瑞轩的事。

醉眼朦胧之际,仍是一个激灵。怎么旁人描述的那劳什子神作,好像是他十二三雕来送给薛凌的?

平城外头一望无际,可他在那时,却从没看见过。居住的屋子也一应从简,一个人在里面,除了背些文章,只有些刀和石头陪着。借着书本临摹,再加上日日练习,数年之后,薛璃不知道自己手艺到底如何,只知道自己拿起石头,无论想雕个什么,都能得心应手。

那年得了几块好玉,舍不得糟蹋。翻了好些书,才看见鬼工玲珑球这么个东西,花纹繁致,叫人移不开眼睛。可惜,书上说,此物大多为骨雕,玉质脆,经不住折腾。

薛璃自然是不死心,先拿石头试了好几遍手,成功了之后才捡了一块最好的玉,花了两三月玉才雕出来。

他自身喜欢的不得了,又将阿爹给的那一小株卷柏小心置入其中。如此,将鬼工球放入水里,浸泡一日余,卷柏就会从球身的孔洞处长出来。晾上两日,又缩进去。

把玩了好长一段时间,某日见薛凌似乎脾气不太好,一心讨好当时的大哥多留会,就小心翼翼拿出来说是专程为他做的。

薛璃想着那些陈年旧事,立马就要往福瑞轩跑。他要去看看,卖的究竟是不是他当年雕的玩意儿。

旁人拉住他道:“玉璃兄,玉璃兄。这后日才展呢,你今儿去,那也瞧不着啊”。琉璃郎喜玉,在京中是出了名的。并无人怀疑薛璃的举动。

霍云昇是想凭此物试试,能不能钓出薛凌这条鱼。可惜,陈王府死气沉沉,薛凌都无处听说这件事。

相反,咬钩的是薛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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