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尤其是叶铭、叶涵和许书林一群人。
他们原本以为叶浔不害怕见血,甚至说要留下来观赏热闹,只是在开玩笑。
毕竟作为一名没经过训练的普通女学生,又怎么可能不害怕这些?
结果呢?
现场的许多人,都已经被打到头破血流,有的已经被血弥漫全脸。
而叶浔
她非但没有感到害怕,还说出‘不够精彩’这样的话?
并亲自出口教导,该怎么做,才能让局势更加严峻?
这、这这
这真的是一位什么大场面都没有见过的普通女学生,能做出的事情吗!?
、一道枪响
“她她真的不怕见血啊。”
许书林愣愣的说,同时捂一捂自己被打肿的脑袋,还没缓过神来:
“铭,你这妹妹不赖啊,她”
“哈,看招!”趁着许书林走神,一位混混抡起酒瓶,就往许书林脑袋砸来。
“嘭!”
叶铭不愧是散打冠军,他一个前进正蹬门,一脚踹飞偷袭的混混。
随后,叶铭若有所思的看叶浔一眼,同时拍拍许书林的肩膀:
“不要走神,先把对手解决!”
叶铭的确有两下子,他不仅长得高大健硕,拥有帅气的英俊外表,还有着临危不惧的领袖头脑。
若非他与自己,有着这一层磨灭不去的血缘关系。
依照叶浔的性子,还真想将叶铭招入她的血刃雇佣兵团,顺带拉去战场磨练几年。
最后为她所用。
想到这里,叶浔舔一舔沾着柠檬味的红唇。
结果固如她所料。
不论那群混混实力多强,在叶铭的带领下,叶铭一群人占了上风,将混混们全部打趴。
“回去告诉那个家伙,别再来骚扰叶涵!”
寸头男生对着一群混混,挨个的警告道。
那个家伙,指的就是不敢露面的散打亚军。
赢下今晚的这一场局,叶铭、叶涵和许书林都松了一口气。
说到底,他们终究只是一群大学生。
若说唯一与普通大学生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他们是富家子弟,从小学习防身术长大。
今晚与社会上的混混们干架,也是他们想不到的。
毕竟有些混混狠起来,那都是不要命的亡命徒。
不过好在,他们没有遇到那样的混子,否则今晚指不定会发生什么。
“书林,你和涵涵带着咱们的人去医院包扎一下,我先把叶浔送回家。”叶铭对许书林说。
“好。”许书林重重点头。
两人刚商量完。
“我去,这群混混里少了一个人,刚进来的时候他们一共9人,结果现在只有8人了,被他们跑掉一个!”
寸头男生在一旁抓了抓头皮,烦躁的说。
这句话,刚说完。
“跑?哈哈哈!老子长这么大,从来没有逃跑过!
“知道你们辉爷我是什么人不?娘的,日了你们的狗崽子!
“别动都他妈的,给老子别动!
“谁再动,老子我一枪崩了她!”
出声的,是一开始领着混混们进酒吧的精神小伙。
只看见此时此刻,他的手里,正握着一把明晃晃的黑色手枪。
枪口对着叶浔的后脑勺,他狂妄的大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