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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

 

窗外树梢橙黄橘绿时,学生们也都换上秋季校服,老老实实将解放了一整个盛夏的肢体集体封印起来。

但再怎么封堵,也堵不住部分女孩儿对美的追逐——譬如童越,她就超高效地结识了一位高一小学弟。

说是小学弟,但身高一八零有余,站在她俩身边似高岭平地起,名字亦很好听,叫陆景恒。

用童越的话来说,完美满足她想要的狗里狗气。

认识的过程简单粗暴,小卖部惊鸿一瞥的下一秒,童越就追出去截住人家索要联系方式。

学弟的同学纷纷起哄,而人高马大的男生在当中面红耳赤。

彼时春早握着水站在一旁,望天又望地,试图将自己化为与他们并无牵连的围观群众。

一个礼拜后的周六晚上,童越在q上通知春早:我和陆景恒恋爱了。

春早对她的火箭式进度条叹为观止:?你也太快了吧。

童越:机会只留给有行动力的人。

童越:我刚约会回来,拉了手吃了饭看了电影,作业一个字没写,明天你妈在家吗?

春早:不在家,她明早要回去拿衣服被子,说到晚才能回来,让我自己在学校吃饭。

童越:好,我明天去找你,要准备好什么东西,不必我多说了吧。

春早笑:我已经写好了,放心。

恋爱……

拉手吃饭看电影……

春早盯着童越的聊天记录,没忍住浮想联翩。后果就是因精神高度兴奋过久而失眠。

辗转反侧多次后,她强令自己打住。

正对着墙,开始数羊。

而白墙的另一边是……

墙体似乎变得不复存在,变成一面大筛网,让她煮糖水般滚烫黏稠的心绪无处可藏。

春早脸成熟鸡蛋,立刻调转朝向,只把后脑勺留给它。

不过,讲真的,原也谈过恋爱吗?长相这么招摇,又不清高矜傲,应该有不少女生喜欢他吧?完蛋,过去的他,在她眼里只是一个“名字”,从不好奇他的过往,也不在意他的传言。课余偶听班里女生提及,也都是左进右出漠不关心,毕竟那个时候,她的世界非黑即白只有学习,哪能猜到专属于“原也”的粉红涂鸦会在这里留下重笔。

思及此,春早又打开手机,打算侦查一圈原也的空间。

结果并未遂愿,这男的怎么回事,空间不对外开放,完全摸不出蛛丝马迹。

春早默默删除访客记录。

再看看自己的——

也好不到哪里去,上一次发状态还是中考之前,很中二地抒发着对考取宜中势在必得的雄心壮志。

再对比童越的九宫格,全是覆满可爱明媚贴纸的生活照,扑面而来的少女气息。

也难怪能那么快虏获陆小狗芳心。

这样的女生,换她也会喜欢到不行。

对比惨烈。

春早叹气。

但,在自己的访客列表里,春早也有了新发现,就在她和原也互加上好友的第一天,他曾光顾过自己的空间。

后来……好像就没再来过……

果然,他也觉得她很无聊吧……

春早在这种内伤打击中合眼睡去。

翌日十一点整,童越吃了个早午饭就掐点抵达出租房。

春早去楼下接她。

作为老熟练工,一进玄关,童越就套上自备的粉色一次性鞋套,兴致冲冲随春早进屋。

路过原也房门时,她停下脚步:“原也今天在吗?”

春早:“你声音小点。”

童越吃惊,换气声问:“他还没醒……?”

春早点头:“应该是。”

童越认知被颠覆:“年级第一居然比我还能睡懒觉!”

春早无声发笑。

书桌大小局促,不适合摊放好几科讲义,所以两人仍将抄作业窝点安排在客厅大餐桌。

童越拉开笔袋拉链,一阵挑拣,也没选出个漂亮趁手的笔。

还没开始写一个字,又拿起一旁手机,啪啪打字,不时吃吃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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