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这首歌是只唱给他的。
“稻香、彩虹、双截棍也行。”
江闻皓听后笑着骂了句傻逼:“双截棍?你不如弄死我。”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看着差不多时间该去上晚自习了,便起身离开了宿舍。
刚走到门口,就和从对面屋出来的邹莽原撞了个正着。
“我听到你刚在屋里弹吉他。”邹莽原垂着眼,又不见了先前在覃子朝面前的样子,“我也喜欢披头士,你唱的是他们1968年专辑里的。”
“the beatle”
江闻皓扬了下眉,有些意外。虽然有人喜欢披头士这么经典的乐队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但毕竟这是大山深处的云高。
“你唱的真好。”邹莽原低下头轻声说。
覃子朝在旁全程沉默,只是眼底的光变得冷暗。那明明是江闻皓唱给自己的,本不该让外人听到。更何况这人还是邹莽原。
“你们是要去上晚自习么?”邹莽原看看覃子朝,问江闻皓,“我可不可以一路。”
江闻皓无所谓地点点头,三人一起朝着教学楼走去。
这期间覃子朝顺带还去了趟图书馆,江闻皓在外头等着也不知道他借了些什么书。
今晚的晚自习轮到英语测验,是江闻皓为数不多的强项之一。
在搞定除了作文这种需要写很多字以外的题后,他侧目看了眼覃子朝,发现对方仍埋头在桌案上,一只手放在下面夹着本书。
江闻皓皱了下眉,且不说难得见覃子朝写题这么慢过,那本书又是怎么搞的?
作弊?
江闻皓用食指叩了叩桌面,覃子朝本能的将书迅速塞进柜斗。
江闻皓这才看到他的英语卷子早已写好,就压在胳膊底下。字迹漂亮卷面干净,妥妥又一个满分。
而他在笔记本上记录的也并不是什么重点题,而是——
“约翰列侬,1940年出生于英国利物浦。1960年建立披头士乐队,该乐队……”
江闻皓:“……?”
……
*
晚自习下课后,覃子朝又在宿舍的自修室里呆到最后一个才回来。
江闻皓迷迷糊糊觉得旁边有人爬上床,心说覃子朝这真是要考状元的节奏。
结果第二天醒来,一身的起床气愣是被对方上来一句话给整没了。
“那首歌是后来才被收录进《the beatle》的。”
“?”
“之前和单曲《revotion》一起发行。”
江闻皓反应了几秒,唇角抽了下:“不是,所以你昨天奋斗了一整晚,是搞这个?”
“嗯,就是突然想了解下摇滚乐。”
江闻皓用看外星物种似的眼神看着他,总觉得这人像是在跟哪门子的黑暗力量较暗劲。
两人照例到操场跑完操,董娥拿到覃子朝给她的文艺汇演表后,高兴地拍了拍江闻皓的后背:“就看你的了,给咱们一班争口气!让别的班也知道知道咱班不是只有会学习的书呆子!”
她手劲不小,拍的江闻皓咳了声,接着压低烟嗓:“话说到这儿,帮我个忙行不?这次汇演学校给老师们也布置了任务,让每个年级起码出一个人演节目。昨儿晚上我抓阄儿输了,打算那天也唱首歌。你来给我伴奏?”
江闻皓看着董娥没说话,照他以往的脾性,早一句“不”怼过去了。但面对董娥,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没好意思拒绝,最后问:“你要唱什么?”
“一江水。”
江闻皓扬扬眉,他不知道这歌,但名字一听就很有年代了,起码不比《一剪梅》新。
“懵了吧?”董娥一看江闻皓这表情就了然了,“上课的时候我给你们讲过的,这是王洛宾写的,改编自一首苏联歌曲。我当年下乡的时候……”
“谱子有么?”江闻皓听着下乡就知道董娥绝对是要展开了讲,她没事儿就爱聊什么下乡,什么当时云高的老校长在她最迷茫的时期成为了人生的领路灯。
“有啊!”董娥果然打住了长篇大论,“那就这么定了,我一会儿把谱子给你,等晚自习下课咱们多留一个小时排练?反正你回宿舍以后也不学习。”
江闻皓:“……”其实后半句你可以不说的。
大课间的时候,董娥果然把《永隔一江水》的吉他谱给了江闻皓,江闻皓看着那张有些泛黄潮湿的纸愣了下,上面的谱子居然是用钢笔手写的。有些字迹已经模糊了,看起来绝对不是现在的。
他不太好奇就没多问,当天晚上晚自习下课后,按照约定拿了吉他去往董娥的办公室。覃子朝知道江闻皓答应了董娥的请求后,也放弃了一晚学习的宝贵时间,跟他一起。
办公室里只亮着董娥书案前的一盏节能灯,根据近段时间对她的了解,江闻皓已经确认董娥是个节约到不能再节约的人。怕开大灯浪费电,不到万不得已是能不开就不开。
她仍穿着那套灰色的老式西服,手上戴着蘸了粉笔灰的袖套。见江闻皓和覃子朝来了,热情地招手让他们进来。
“过来先把面吃了。”
江闻皓这才看到她的桌上摆着两只铁饭盒,揭开后里面是两碗冒着热气的鸡丝挂面。江闻皓还真是有点饿,以往晚自习下课后他都会再回宿舍里开个小灶。只不过今天要来董娥这里,还没顾得上。
董娥给他们两人各发了一双筷子,江闻皓受人之托倒也不客气,搬了隔壁老师的椅子过来就开始吃。
覃子朝问董娥:“您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