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节
老太太决定以身作则,儿子已经养歪了,孙子千万不能养歪,宝儿就是他们老两口小时候老叫他节省,才会养出抠门的毛病。
来到市里最好的酒店,老太太十分大方的点了一桌子的菜,全都是小胖子爱吃的。
“那个什么澳龙的,给我整最大的端上来,我孙子喜欢吃。”
“奶,您放心,我全部都吃完,不会浪费的!”小胖子信誓旦旦的拍着胸脯。
老太太一脸慈爱地看着小胖子:“那溯溯多吃点,喜欢的话,下次奶再带你来。”
盛楚楚叹为观止,想起当初的老太太,别说下馆子了,就是在家里时,肉都舍不得吃。她老公在还好,老公要是不在
时,
老太太都是一盘青菜打发她。
果然老儿子大孙子,
就是老太太的命根子。
江河不想说话。
这人是不能比较的,一比较就心塞,想当初他吃的是排骨鸡肉,儿子吃的是进口海鲜,同人不同命啊。
市里最好的酒楼有两家,一家在杜海名下,小胖子表示吃腻了杜海叔叔的手艺,今天他们去的是特意来跟他打擂台的另一家,小胖子说这是为杜叔叔探查敌情。
这家酒楼在k市刚开没两年,装修得非常浪漫,是男女朋友约会的首选。
菜刚上来的时候,隔壁桌来了几个人。
现在是饭点的时间,包厢已经满了,大堂各桌子之间用绿植隔开,还有一定的隐秘性,这几个人嘟囔了一番运气不好,仍是坐下来,没有离开。
江河耳尖,不禁侧目,这是在相亲?
就在这时,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江河起身,走到走廊那边接电话,随意地扫了一眼隔壁正在相亲的主角。
咦,好像有点眼熟?
等等,这不是“勾引有钱人想当小三上位失败,肚子还怀了一个不能流产、只能找接盘侠”的外围女吗?
隔壁桌的女主角长得好看,修身的衣裙,得体的妆容,看起来就是个文雅有气质的大家闺秀。
男主角穿着一身名牌的西装,可惜五短身材将名牌西装称得土气。
脸嘛,马马虎虎啦,阳光下看着油腻平凡。
大概对女主角十分满意,男主角不经意间露出手上的名牌手表,又摸摸脖子上金色的大狗链。
男主角问:“张美琳小姐,你为什么想到回咱们这个三线小城市发展呢?之前不是一直在首都吗?”
张美琳勉强地笑了笑,“首都的节奏太快,适合职业女性。再说了,咱们市是三线中的顶流,发展前景是不错的。”
旁边的介绍人—一个看着热情的胖大妈笑着接话,“咱们美琳的理想是当个贤妻良母,职场厮杀那是男人的事。”
男主角听后更满意了。
他点头道:“确实,做生意是很困难的,你看我短短十年在市里开了五家连锁汽车维修店,为了应酬,跟人喝的酒比水还多……还好一切都是有回报的。”
胖大妈又给张美琳好几个眼神,暗示她拿下这个金龟婿。
张美琳脸色发白,无意间看到正在打电话的江河的侧脸,她的心砰地跳了一下,如果是这个男人,没钱也没关系的。
五家连锁汽车维修店算个屁,加起来千万资产都没有!
她的前任金主可是亿万富豪呢,自己跟了他三年,她捞到手的钱就有好几百万了。虽然被她挥霍不少,但两三百万在这三线城市里,足够花个十年八年了。
如果相亲的男人家产上亿也就罢了,就这副尊荣,她还真没兴趣。
要知道,前任金主的年纪是大了点,可那一身儒雅的气质,加上保养得好,人并不显老,她在小姐妹面前别提多有面子了。
张美琳的脸色暗沉下来。
如果不是她的体质特殊,
要是去打胎,
这辈子很难再怀得上,甚至流产还会有生命危险,她还真舍不得离开那圈子,回家乡当个贤妻良母。
金主并不缺孩子,儿子都上高中了,老婆娘家又有势力,绝对不可能离婚的。
她是个聪明的,发现金主已经对她腻味,当机立断说要分手,回老家照顾年纪已大的老父母。
金主对她的印象大好,分手费给得也很大方。
最后,张美琳对胖大妈微微摇头,她实在是不想将就,就算要找个接盘侠,也不想找这种的。
老实人哪里没有,她自己条件也不差啊,接盘侠起码得让她看得顺眼的吧?
这时,隔壁传来欢笑声。
张美琳微微侧首,透过绿植的缝隙,看到一个五岁左右,圆滚滚又白乎乎,长得像糯米团般的小胖孩撒娇着,要父亲抱。
小胖子的父亲是个长相俊秀、个子高挑的男人,他笑骂着拍了儿子的屁股一记,将他一把抱起来上下颠了颠。
小胖子嘎嘎直笑,快活极了。
那男人说:“胖儿子,你再胖下去,你奶奶都不用养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