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节
这是女人自信的表现。
其实修仙之人,寒暑不侵,哪里会热?
段锦的这个借口非常好,在场的人懂都懂的。
“师姐,哪里热了?”江河格外热心地介绍这衣裙的优点,“无色天蝉衣冬暖夏凉,比人的皮肤还丝滑,穿在身上非常舒服。我还附加了能调节温度的阵法,可以增加修士在沙漠火山或者冰潭雪山的生存率,能自动储存一定量的灵气,在没有灵气的地方也能用上数年,到时不用担心打不开储物袋,必要时能保命。”
段锦想到以前进入的几个秘境,不由得点头,“确实!二十年前,方师弟和林师兄他们误入禁灵崖,灵气被禁,储物袋打不开,过无尽火山和千年雪原时,不少同门牺牲在那里,若是有这衣服他们或许不会……”
在禁灵崖里,修士宛若凡人一般,丧失了所有修士的倚仗,身体甚至会像凡人一样,有饥饿等反应。
当他们找不到食物时,就算是修士,他们的身体不吃东西也会很快就变得虚弱,在恶劣的环境中无法撑下去。
出门时有几十人,回来只剩下寥寥几个,掌门当时心痛之极。
江河伺机给段锦洗脑:“所以说,法衣不仅是穿得好看不好看的问题,还要兼顾实用性。”
接着,他为段锦解释双胞胎衣服上的阵法,储存灵气的,反击的,吸引对手灵气的,自动洁净的……
布料要是少了,真刻不下这么多的阵法。
段锦想到那些在秘境中陨落的同门,也赞同江河的想法。
要是想穿得漂亮撩人,在自己的洞府或者宗门里穿就行了,去秘境历练还得穿得安全一点。不说别的,能少招点狼,像她这样的美人,去哪都有男人色眯眯的盯着,苍蝇蚊子打得死,打多了也心烦。
思及此,段锦发现双胞胎身上的法衣真是越看越顺眼、越看越好看。
“师弟,我可以挑红色的吗?”她期盼地问。
江河点头,“当然可以!阵法花纹就给师姐你染金色的吧,红中带金,肯定耀眼。”双胞胎的年纪还小,这种咄咄逼人又艳丽的颜色,并不适合她们。
段锦又道:“蕾丝发带也要红色的。”她对红色爱得深沉,恨不得所有的饰品都是红色的。
江河统统都满足她的要求。
最后他问道:“师姐,你觉得这衣服的设计能上《仙衣志》吗?蕾丝在修仙界是新设计,应该不少女修会喜欢吧?”
段锦当下来了精神。
修士的寿命漫长,总要弄些消遣。
是以这个修仙界的娱乐还是很丰富的,女修们也搞了不少副业。就像段锦,她作为修仙界时尚流行第一人,和一些志同道合的女修一起联合办了一个叫《仙衣志》的书舍,专门向世人展示女修华美的衣服首饰。
引导流行是她的工作,更是她的本能。
这蕾丝实在太美了,她觉得至少能在修仙界流行个一百年,作为流行先锋,她得当蕾丝流行的第一人。
段锦道:“我马上撰稿。”
她伸手一扯,将双胞胎系在头上的蕾丝发带扯过来察看,真是真看越爱。
“师弟,你尽快将衣服做出来,我要用录影珠记下来,让所有人都能欣赏一番。”
她是美女,最爱的就是展示自己的美压过其他的美人,这种事她乐此不彼,觉得这次她一定能将天音门的那些女修都压下去。
江河笑眯眯地说:“顺便宣扬一下咱九华派的法衣!师姐,修士的法衣除了好看外,重点还是安全,你的稿子里一定要抓住这点,大写特写。”
段锦点头,她模糊觉得今日与师弟的谈话,对修仙界的法衣设计有着极为长远的影响,毕竟在这之前,大家都不怎么注重法衣的实用性,只注重它的美观。
段锦的速度非常快。
修仙之人大多数寿命漫长,只要不是那些一心修炼的,一般爱好都是特别多,他们对衣食住行尤其讲究。
即使是号称穷逼的剑修,对自个可以十分抠门,但对老婆本命剑,那是一个比一个舍得装饰的。
段锦的容貌身段,在修仙界本就是顶尖的,当她穿上一身蕾丝荷叶边的衣服,更衬得她高贵艳丽。
那份华美的艳丽,几乎能灼伤人的眼睛。
在修仙界中,不仅女修爱看《仙衣志》这东西,男修们更爱看。
男修们也不懂,段仙子这次穿的衣服的布料那么多,身体哪哪都被遮住了,但为何段仙子的美貌反
而上一层?
尤其是她一身火红色,在桃树下舞剑时,剑气,花落,那瞬杀的眼神,与红衣相得益彰,这个修仙界的人何时见过这种危险肃杀的美,都被震撼住了。
随着《仙衣志》的大卖,女修们到处找相似的衣服款式,大买特买。
男修则喜欢给自己的本命法宝或者是佩剑系上蕾丝当剑穗。
段锦高兴地走进龙傲天的宅子。
“师弟,《仙衣志》的销售又突破了记录,现在大家都说又美又能兼顾防御跟攻击的法衣太棒了……师弟,你在干嘛?”
当看清楚眼前的一幕,段锦几l乎是破音了。
她努力地揉了揉眼睛,然后再揉了揉。
只见她那个龙傲天的师弟,坐在那里,他的面前是一排绣架,每个绣架上面都有一根针在飞快地飞针引线,那线头就缠在他手指上,将他的十根手指都缠满了。
此时他专注地盯着绣架,无暇他顾。 不过一会儿,九华派的标志——紫色九鸾花的门徽就成形了。
“师弟……” 段锦努力地挤出一个笑容,“你这是……在锻炼神识吧?用刺绣锻炼神识,确实是好方法呢。”
“不是啊。”江·龙傲天·河残忍地打破了她的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