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我们还是再来玩写小说的游戏!]老伯说。(33)
[我把我知道的故事写出来!]阿玉说。
一一我高中一毕业到他的游览公司当车掌,也就是游览小姐,就爱上了他,他30几岁,已经有了太太,我跟他随车出游。他也很体贴。我开始实行我的计画。首先将他的太太推向充满热水的浴缸,而害死她。
法官轻判我,我出来,又跟他的车,怀了他的小孩,有一天我从高雄坐火车去找他。那实小孩已经声下来了。我又听到他又跟游览小姐睡在一起!
我一气之下就把小孩丢出火车外!
后来一想不对!又下车回头去找小孩。小孩虽然救了回来?已经成为智障,伤了脑。
后来,我们结婚,我每天打他,做三顿打!
有一次我野性大发,用酒瓶,椅子,甚至电锅。将他活活打死!
[换您!]
老伯接过来一看。哇![你怎么写这种东西?]
[不可以?]
[唉呀!阿玉我待你不薄!你怎么可以写这种东西?]
[害怕了吧?嘻嘻!]
这时老伯才警惕到,阿玉的精神有问题。不知出了什么事?只是太寂寞吗?
老伯写着。
一一我小时候,对街上有一户人家,她是游览车司机的小三,也是年轻时跟他的车,爱上了,就在乡下租房子,因为司机家里有太太,就在乡下金屋藏娇。女生已经40几岁了。生了两个小女生,三个人都很漂亮,都有大大的眼睛。在当时司机是有行情的,是高薪阶级!他常常来看他们。胖胖壮壮的。铜铃眼,粗眉,大嘴。像个古代的武将。不大笑,却感觉很和善!停留几天,就又走了!
我觉得也没什么不好?
他们相当的幸福。
[嗯!这个好!]阿玉说。
她故意露出长长的腿。应该说她心里有毛病?
外面的雨还是下得很大!激起了野性的慾望来!
[我还没有写完?]
阿玉想要抢走他的本子!